嚴格來說,坑洞上方的東西來的並不比起司晚,因為它根本不是為了紅光而來。那東西本來就生活在這里,這里是它的領地,只是這片領地今天被許多闖入者輪番造訪了一下而已。
你問這種觀點有什麼依據?是這樣的,即便法師們會承認動物中的一部分對魔力有著較為敏銳的感知,但他們絕不會承認巨魔這種東西也能感知到哪怕一絲一毫的魔力。沒錯,現在站在大坑邊緣的,就是一頭巨魔。
巨魔,或者叫巨怪,它們是一種被公認的丑惡物種,不論是人類矮人,還是精靈,甚至是更少見的種族,都會對巨魔表現出極度的鄙夷。
安卓隻果均可。
無它,巨魔實在是太過于令人作嘔了。這種作嘔是兩方面的,在物質方面,巨魔普遍有三米高,腿長佔了身體的一半,胳膊也能勾到自己的小腿,從比例上來說非常善于運動。
可除此之外,它們身上再沒有一處讓人覺得有趣的地方,長滿膿瘡和疙瘩的皮膚,毫無對稱的臉部及肩膀,巨魔的身體就像是一團被放大並賦予了生命的劣質泥偶,還是那種內部潮濕並混雜著諸多雜質,在陰暗的地方開始腐爛發霉的泥偶。
外貌確實是巨魔令人難以接受的第一點,但絕對不是最重要的一點,丑陋無法讓人恐懼,反而會讓人覺得鄙夷。人們當然鄙夷巨魔,可他們更害怕它。真正的原因在于,除了外形之外,巨魔還有兩個特點最讓人難以忍受,那就是它們的食譜和近乎不死的身體。
巨魔什麼都吃,是字面意義上的什麼都吃,飛禽走獸它們吃,花鳥蟲魚它們吃,木頭石頭它們也吃。巨魔的胃袋會分泌一種腐蝕性極強的胃酸,用于消化它們送到胃袋的任何東西,這個任何的範圍里自然包括被巨魔襲擊的人,他們的牲畜,乃至他們的財產和房子。巨魔吞噬一切,有它們生活的土地會飛快的衰落下去。
其實和巨魔一樣具有破壞力的害獸也是有的,這世上不乏擅長進食的生物,畢竟以樸素的生存邏輯來看,吃的越多,積攢的能量也就越多,個體就更可能存活。所以巨魔的惡名昭著和它們難以殺死是不可二分的,巨魔的皮肉並不堅固,但它們的再生速度卻令人咋舌。
如果你砍斷巨魔的胳膊,你將在三分鐘內目睹一只新胳膊的誕生,並在十分鐘內看到斷手上長出一只嶄新的巨魔。有人說蚯引被砍成兩半就會各自恢復,可從已有的實驗數據來看,巨魔的自愈能力絕不是砍成兩半那麼簡單,如果你五馬分尸一頭巨魔,你會得到六個對你流著口水的可怕怪物。
以常規手段來說,巨魔是不可殺死的。對于常人來說,對付巨魔的唯一有效手段就是火,火焰可以暫時抑制巨魔的再生能力,巨魔也會本能的躲避火焰。
可那樣的效果是很有誤導性的,真實情況是,所謂靠灼燒斷面來阻止巨魔再生完全是無稽之談,別說火把或者火堆的火焰能否瞬間對傷口造成足夠的灼燒,就是真的把巨魔肉塊放到烤爐里去烤,它也一樣會逐漸完成復生,不過是那個過程被放慢了幾百倍而已。
有一句矮人的諺語是,你沒法煮熟一塊巨魔肉,這是一向以固執聞名的矮人去形容最固執的人時才會用的形容。而這種特性也就導致,常人在巨魔面前只有逃跑的份。
這樣看來,巨魔和逝去精靈其實是一樣的,他們一樣的地方在于,兩者都完美的適應了自己生存的時代。在魔力充盈的年代,完全的魔力化就是最好的生存策略,它可以讓個體達到接近不死的程度,又不必負擔任何難以支付的代價,這就是古代精靈的策略。
在現在這個物質開始支配魔力,魔法不能單獨存在的時代,放棄魔力上的天賦,將全部身體潛力都轉為對營養的吸收和再生,這就是巨魔的策略。兩者都是極端的適應者,他們或許沒有應對生存環境大變樣的能力,卻一定可以在各自的時代成為競爭中的有力選手。只可惜,這只巨魔遇上的是起司。
如果說有什麼能讓生物在不同的環境中都具有一定的適應性,讓他們總是有機會幸存,那很可能不是靈巧多變的生理構造,而是可以制造出可以讓自己生活下去環境的智慧和行動力。
法師恰恰就是這種力量的典範,他們所精通的技藝使得這些個體獨自一人就能發揮出大規模團體才能做出的成績。對于凡人國度來說都可能束手無措的巨魔,在灰袍法師面前並沒有那麼無敵。
起司知道如何對付這種號稱不死的生物,如果火焰無法將它們燃盡,那就換一種方式,和它們引以為豪的消化系統一樣的方式,強酸。具有極強腐蝕性的酸液,這才是巨魔真正畏懼的東西。
煉金骰子被扣在手中,魔法符號從骰子的表面閃過,慢慢將煉金魔法的結果導向起司希望的那個。他沒指望頭頂的巨魔就這麼離開,肥沃的火山岩土壤讓這里富饒無比,這才能勉強供應上一只巨魔的胃口,即便如此,它恐怕也早已饑腸轆轆。
果不其然,隨著一聲大吼,坑洞上方的巨魔張開雙臂,徑直沖了下來,目標直指洞底的灰袍。
起司看向怪物,不躲不避,任憑那瘦長的胳膊抓住自己的軀體,然後驟然散開化為一團灰霧。巨魔困惑了,它揮了揮手,那團霧氣立刻消失,好像剛才在這里的人類只是個幻象。
這讓它沒有注意到,相同的人影已經不知何時出現在了自己原本的位置,在坑洞的邊緣拋動著手里的骰子。
骰子飛起又落下,伴隨著有節奏的哼唱,當哼唱抵達結尾,拋接骰子的手發生了一次失誤,讓骰子從坑洞邊緣滾落,一路慢悠悠的滾到仍然在迷惑著的巨魔腳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