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我捂著你的嘴巴把你推上車,我拿著叉子追你,逼你扎我,你把我說的像個變態狂魔,我為什麼呀?我身為通緝犯,我冒著生命危險去找你,你都不說!」丁蟹說著臉都漲紅了。
「被告現在由你來盤問證人!」
「方芳,我是蟹叔叔,你不用怕啊,你以前小的時候一看我就笑,還記不記得?」
方芳嚇得往凳子里面縮,仿佛以為凳子能夠保護她一樣。
「你記不記得,你先回答我啊!」丁蟹循循善誘,但是在曾雲風看來,丁蟹更像是一個變態怪蜀黍。
「你在這里,一定要回答我的!」丁蟹說著看向法官。
「證人,你必須正面回答被告方的問題!」
「嗯!」一個蚊蠅一樣的聲音從方芳的鼻腔里發出。
「哪,他還記得,他記得一看見我就笑,笑也就是開心了,他看見我好開心啊!」
「被告,請你繼續提問!」法官皺了皺眉頭。
「好,好,嗯,還有一次呢,對了,我扮小牛讓你騎啊,你騎上去呢,就笑的咯咯的笑了,有沒有這件事兒?」
「哈哈,還有一次,對,你撞到門框上撞掉兩顆門牙啊,就是這兩個。」丁蟹說著指了指自己的門牙。
「于是我就帶你去公園扔到草堆里還給牙仙姐姐了,是不是?那我還告訴你,這樣呢,牙就可以出齊了。」
丁蟹此時的樣子活月兌月兌一個鄰家怪蜀黍。
「嗯,你現在的牙齊不齊啊,是不是啊!」
方芳點點頭。
「你還記得,當然記得啦,我是老實人嗎,我不會騙人的是不是?」
「我是個老實人,我是個老實人,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我問完了。」丁蟹反復重復這句話,仿佛自己都要信了。
「被告,你應該珍惜每次盤問的機會,你在盤問證人的時候要盡量簡潔突出,你到底想要陪審團知道什麼。」法官皺皺眉頭。
「你這麼問,想要證明什麼?」
「已經很清楚了,證明了她一看見我,她就笑了,證明了她經常跟我玩兒了,我扮牛讓她騎呢,她親近我,而這些東西你們都听見了!」
「你到底想證明什麼?被告你要知道,你現在在替自己辯護。」法官有些不耐煩了。
「這個已經很簡單了,那也就證明了我和她很熟嗎?和他們一家人都很熟,就像一家人一樣,很親,大家都是一家人,一家人呢,嗯,哎,總之清官難斷家務事啊,啊對了,對,就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啊!」
「哪,注意啊,是家務事,我們兩家人呢,真不是那麼簡單的,關上門的確有很多問題,千頭萬緒,可是這是家務事,外人很難理解的,就這麼簡單。」
「多謝法官大人,您再次指教我,謝謝。」丁蟹十分得意,好像是打了勝仗一般,可是曾雲風卻是無奈不已。
「協助辯方的律師,我看你們和被告要認真好好的研究一下,也應該明確的告訴他,要知道你們身為專業人士,這是你們的職責。」
「先到此為止,暫時休庭!」法官很是無奈,搖搖頭,整場盤問就像是一場鬧劇。
法庭下的各方的交流房間。
「到底還有什麼是我應該知道的?你們應該告訴我,哎呀,你們快點告訴我吧,別再害我了!」丁蟹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打了勝仗的將軍,對于這些協助律師很是不屑。
「丁先生,你要再這樣,你就判定了!」一個律師無奈地說道。
「哎,我判定啊?你們剛才在法庭上是不是全都睡著了?那個主控官啊,對我都有好印象了,那個法官也開始對我偏心了。」
「主控官讓我任意說,對我一次反對權也沒用過,還有我最後那句清官難斷家務事,哇,說得多好啊,簡直是點出了這場官司的重點!」
谷丁旺蟹對于此時的丁蟹徹底麻爪了,律師也是無話可說。
休庭結束,眾人再次回到法庭。
「本人方婷,謹以上主之名發誓所講一切均為事實及事實之全部。」方婷的手按在聖經上發誓道。
「從被告丁蟹打死方進新到現在,你是不是今天第一次看見被告啊?」控方律師看著方婷問道。
「反對啊,反對主控官用丁蟹打死方進新,這七個字。」丁蟹立即站起道。
「反對有有效!」法官點頭說道。
「你第一次再看見被告是什麼時候?和在哪里?」控方律師又問道。
「在大圩村的一個電話亭!」
「在被告落網被捕之前的一個禮拜。」方婷說一句補充一句。
「反對,反對!」丁蟹又站了起來。
「落網呢,就是罪有應得才能叫落網,抓到才叫落網,這叫做誤導陪審團!」
「被告,你作為辯方,雖然有反對的權利,可是決不能濫用。」法官皺了皺眉頭。
「請您講講當時的情形?」主控官撇撇嘴繼續問道。
「他突然跳出來,捂著我的嘴不讓我叫。」
「然後呢?」
「然後他把我推上車,帶我去個很黑很靜的郊野公園。」
「在那里,被告有沒有跟你說過些什麼是你記得最清楚的。」控方律師一步步問下去。
「有,他說,雖然我打死你爸爸,可是我不是你心里所想的那種壞人,他還說打死人不等于就是壞人。」
「被告還曾經在地上撿起燒烤叉,然後追著你,讓你用那根燒烤叉扎他,有沒有這件事?」控方律師問。
「有,他說他打死我爸爸,我可以扎死他,親手報仇!」
「法官大人,我問完了。」控方律師向著法官點頭致意。
「現在由辯方盤問。」法官道。
「你再發一次誓!」丁蟹氣呼呼地走到方婷的面前說。
「被告!」法官再次皺眉。
「法官大人,我有作用的,請再發一次誓!」
「本人方婷謹以上主之名,發誓所講一切均為事實及事實是全部!」方婷繼續道。
「你發假誓言!」
「我沒有!」
「你說的是事實,可是不是事實的全部,你有的說,有的不說,你斷章取義,你誤導陪審團!誤導法官!」丁蟹氣的不行。
求推薦收藏打賞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