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章 水中銀

作者︰木子藍色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形塊方稜,明瑩而青黑色的青鹽是戎鹽中的珍品,這些戎鹽以前也叫羌鹽,是羌戎進貢華夏的貢品,所以也稱國君鹽,一般人是沒資格享受的,富含許多礦物質,主要是鹽湖產鹽。

青海所產的青鹽品質最好,東京供銷社賣的青鹽,第一等的就是青海戎鹽,是朝廷甘肅省和四川省與蒙古和碩特汗國的青海八台吉們搞茶馬貿易時,交換過來的。

從遙遠的青海運回四川,再沿江而下出海,再海運到蓬來。

因為幾千里路,所以價格極貴,每斤要好幾百文,尤其是這第一檔的青海戎鹽,更屬精品,一斤千文。

這種精品青鹽,就算在產地青海,那也是汗王、台吉們才能享受到的,一般的也用不到這麼好的鹽。

當然,這麼貴,主要還是稅貴。

每個店,只要賣鹽,都得有賣鹽部貼(執照),批發店一年要納五十塊的執照費,專門的零售店二十塊,兼營零售店十塊,攤販五塊。

紹天朝鹽是民制官收商運商銷,朝廷只負責統購,制與銷都歸民,且不設專商、專岸這些制度,朝廷在各個鹽產區設立鹽倉,派官負責監督鹽產出並收購入倉,向鹽民征收一筆出產稅。

所有想販鹽的人,都可以來鹽倉買鹽。

只需辦一紙執照,比較便宜,這相當于執照稅。

然後就可以買鹽了,訂好數量,然後納稅開票,這交的是食鹽專稅,這個稅是最貴的,按批發價百分百征稅,比如說一百斤一包鹽,鹽倉是二百文一包,兩文錢一斤,則就要交二百錢的稅,一斤稅兩錢,翻倍。

交完稅,再交鹽款,然後開票領鹽,就可以自由的運輸售賣了,隨便販哪去賣,一律不拘,沒有專業的經銷區,也沒有專門的經銷商,就是不許摻假、缺斤少兩,或者過高抬價等。

當然,如果經過海關、常關,還得交關稅,另外還要交行厘。

落地稅按值征百分之十,在哪落地在哪收,另住厘也征百分之十。

行厘相當于關稅附加,運輸時只征一次,稅率百分之十。

官收商賣,公賣費還有百分之十。

為了更好的收稅,朝廷現在試行的是在鹽倉一次納稅的辦法,除了鹽民的產出稅自己交,其它的全都是由來買鹽的商人先交了。

總共是鹽稅百分百,關稅百分之十,行厘百分之十,落地稅百分之十,住厘百分之十,公賣費百分之十,所以實際征收是百分之一百四。

鹽產稅是百分之十。

山東這里的鹽是海鹽,其生產成本很低,一斤鹽有的收購價原先不到一文錢,而朝廷統購食鹽,

在各地收購百姓制的鹽,根據其不同品質,每百斤收購價由一百文左右,今年朝廷提高了收購價,品質好的一百文一包。

如果按一錢銀一百斤鹽,他們一包鹽需繳鹽產稅十文錢。

鹽倉向鹽商賣鹽,則是翻倍定價,二錢銀一百斤,鹽商按此價納各項稅二錢八分,總共繳納鹽價和鹽稅等共四錢八分。

明以前對鹽民征收鹽課,一般都是額定鹽課,按規矩是每引鹽征兩錢一分多銀子,一引兩百斤,百斤征銀一錢,實際則多為額定征收,比如一畝鹽田征銀三錢,實際還要加部缺銀等。

明代鹽民的鹽課實際稅率很高,所以鹽民就把鹽私賣給鹽販,成為明代私鹽泛濫的源頭。

而現在紹天朝,罷除鹽課,改為鹽產稅,按納鹽時實際所產收稅,百分之十,一百斤才征十文錢左右,相比以前一百斤征一錢銀,實際是降低十倍稅率。

而以前鹽民還要交各種附加攤派,故此導致了私鹽的源頭泛濫。

鹽商在鹽倉交稅開票取鹽販銷各地,其最大成本除了稅就是運費,所以遠近不同,鹽價也不同。

登來這里距離鹽場極近,甚至本身就有鹽倉,所以幾乎沒有運輸成本。

皇家少府監下的皇家供銷社也經營鹽業,憑著皇家名號,佔據了東京鹽銷售的大半份額,其實皇家還有鹽運商行專門運鹽到各地,尤其是內陸地去,然後在各地還建有鹽批發行,搞批發銷售給鹽販們,也批發給自家的經銷社。

只不過鹽運商行和各地鹽批發行、經銷社都是分開獨立,各計盈虧。

供銷社做為銷售的,他在鹽商手里買鹽時,就得向鹽商把那百分之十的代繳公賣費結算給鹽商,他自己則還另要交鹽牌照費、定額營業稅、住厘。

鹽商按販賣運輸遠近,加上運輸等成本後,再加價賣給各地鹽販,不過因為如今是任由販運銷售,所以鹽商也不敢亂加價,價格過高,別人就會買其它鹽商的鹽賣。

所以就算是皇家鹽運行也會把這個價格控制的比較合理,供銷社做為終端批發零售也不會提的太高。

市場經濟下,任何過高的價格,往往都是給競爭對手搶奪市場的機會。

這就是打破壟斷帶來的一個好處之一。

東京供銷社直接從鹽倉拿鹽,四錢八一百斤鹽,成本才四文八,他一張牌照一年五十塊,營業稅定額的也不算高,只要賣的多,攤下來成本很少。

以東京的銷售量,除去人工的其它稅費成本僅五文一斤,所以在東京鹽價一般都是六七文錢一斤,仍然有的賺。

當然好的鹽價格則貴些,如青海來的最好的青鹽,賣千文一斤,這玩意就跟奢侈品一樣了,不是對面普通百姓的。

普通百姓吃的山東本地海鹽,最便宜的甚至只賣六文一斤,可仍然是沒有摻半點土的好鹽,雖然粒大了點,但比以前的官鹽好多了。

再精細點的七文一斤,已經很不錯了。

如果八文一斤的,已經細如粉白如雪了。

六百錢一百斤,這個價格比崇禎年間,已經非常便宜,尤其是這質量,以前的私鹽都沒這麼好。

萬歷年間,江西一斤走私淮鹽,最少十四錢,這可是當時一斤豬肉的價格。

在嘉靖萬年物價還比較平穩的時候,廣東那邊的走私生鹽,賣到廣東江西才有七八文一斤,而什麼叫生鹽,就是那種天然的海邊鹽場或是鹽湖,沒有加工過濾,有的直接就鏟起來賣,有的直接曬了裝起,沒有溶解、提純、加工過程,這種鹽如果拿去喂牲口腌魚腌菜還行,如果食用,其實很不好。

既結板結塊,又苦澀,還有許多雜質。

但熟鹽價格高,尤其是官鹽價高的時候,這種走私生鹽便宜,百姓哪還顧的好不好,畢竟在湖廣,說算武昌這樣的水陸碼頭集散中心,鹽商都敢把批發價定到五十文一斤。

安徽一帶也是緊鄰長江,靠近兩淮鹽場,也能賣到三十多文一斤的批發價。

遇到戰亂水災等情況,一包鹽甚至能賣到十來兩銀子,川貴等地鹽價長期是上百文一斤,甚至三五百文,好多人根本吃不起鹽。

這也是明代私鹽泛濫的原因所在,朝廷的鹽稅重,所以官員、鹽商、鹽丁、百姓都在販私鹽,大明鹽稅定的極高,結果征稅成本卻又極高,最後收上來鹽稅一年不過百來萬兩而已。

本來按他的鹽稅,實際鹽稅額收上來起碼也當是一千多萬兩的。

結果卻是鹽丁灶戶苦于鹽課,百姓吃不起鹽不得不澹食,朝廷又沒收到鹽稅卻挨了罵,最終其實就是肥了鹽商和那些鹽官,形成了許多鹽商寡頭。

揚州能在明清成為巨富之地,正因為有這些官商勾結的鹽商鹽官們,他們的銀子來的太簡單,身家百萬千萬兩銀子,花起銀子來自然是不心疼,起園林養瘦馬,擺桌酒宴幾千兩,買個妓女上千兩,所以揚州園林聞名,青樓興盛。

晚明以來,私鹽在市場上佔有率極高,可能達到七八成之多,所以也形成了很奇怪的現象,官鹽的鹽稅和鹽價很高,但每年銷售額很少。而百姓用鹽,也大多是吃的私鹽,價格較低,不過國家的鹽稅鹽利也盡被侵吞。

崇禎年間,王夫之老家衡州,鹽每斤三四分白銀,這還是從廣東那邊運來的私鹽,從廣東到長沙武昌,這條私鹽航線,可是極其暴利。在他與堵胤錫等起兵之初,還立馬靠控制這條鹽運線,每年獲得上百萬兩銀子以充義軍軍費。

如關中的華州等地,鹽價甚至升到每斤九分銀了。

向來缺鹽的雲貴,多靠井鹽和青海的鹽,在戰亂路阻的情況下,有許多人甚至一兩年都沒嘗過鹽味,不得不刮硝鹽吃。

紹天朝朱以海起兵之初,就在控制區改鹽制,控制鹽場後任商販購買運銷,收稅較低,這樣做的極大好處就是爭奪市場佔有額,並能進一步打擊走私。

私鹽泛濫最大的問題,還是販鹽有暴利可圖。

像如今王夫之老家的鹽,還是官售熟鹽,也是從廣東運過去的,一斤僅十文左右,長沙、夷陵也不到二十文一斤。

借助水運,運鹽成本降低,尤其是關卡上的層層加征攤派沒有後,讓鹽成本大減,特別是取消了過去鹽商壟斷的制度後,市場調節下,哪里鹽近哪里運,中間層層販銷的環節也少了,都進一步降低了成本。

雖然鹽看似賣的便宜了,但朝廷在其中征收到的稅卻並不少。

一文錢一斤買進來的鹽,所有環節收稅和加價,漲了幾倍,變成快五文錢。

百姓平均一年要吃多少鹽?如果鹽價不是太高,那麼七八斤鹽是要吃到的,所以每年產銷的鹽是數億斤,以明萬歷年人口數量,可能一年要吃掉十億斤鹽。

就算現在一年全國只消耗六億斤鹽,這也是個大數字。

現在韃子雖然還控制著不少地方,但他們現在自己遷界禁海,其境內最大的幾個鹽產區如山西解池、蒲灘,以及寧夏鹽池,現在基本都被明軍控制著,他們幾乎完全失去了鹽產區。

所需用鹽,都要靠從明朝這邊走私過去。

晚明時,朝廷想盡辦法從鹽上弄錢,商人得買鹽引,還要買余鹽以補正課,支鹽時,每引還要繳納五分銀存留司庫稱賑濟銀以備災荒,還有什麼火鹽錢,修漕河鹽銀,甚至還有常例的科罰銀、割罰銀、納銀,另還有腳價、包索費等八項。

另外收了銀子到取鹽,還有時間差,還能有個利息收入,這筆利息都有五六萬兩。當然,朝廷還可以超發鹽引,讓鹽商捐銀捐米,水商納的牙稅等,一年理論上這些收益加起來有兩百五十萬兩。

僅兩淮鹽場,可年產十億斤,嘉靖年間,兩淮鹽場就產三百七十萬引,七點四億斤鹽,還有幾億斤的私鹽。

明朝曾經實行過按戶口食鹽鈔制度,十五歲以上大口歲食鹽十二斤。

萬歷時食鹽需求達到十八億斤左右,但官銷僅五億斤左右,三分之二市場被私鹽佔據。

明朝也改革過幾次鹽政,但都沒太大效果,說到底還是鹽商們官商勾結壟斷,形成了鹽業寡頭,嚴重影響著朝廷的鹽政。

食鹽市場是有限的,要多賣官鹽,則私鹽就必然受打擊。

朱以海現在的政策就是降低官鹽價格,搶佔市場佔有率,以此降維打擊私鹽販。雖說他的官鹽依然加了不少稅,但納稅開票後,一路上就可以暢通無阻。

而私鹽無票,其運輸成本會高,以前利潤高,鹽戶、鹽商、鹽官、沿途地方關卡、地方官員等都在里面分錢,大家一起勾結。

而現在官鹽的價格,已經讓私鹽的利潤空間很低了,如果他還要繼續維持走私網,打點關卡,那可能成本比繳稅也沒區別,還得擔著砍腦袋、抄家流放的風險,這就不值得了。

尤其現在想掏銀子勾結官吏的成本風險還大,監察太嚴格,沒足夠的利益官吏也不敢亂來。

就連鹽丁們鹽課減少後,現在制鹽實際收入也提高了許多,用不著冒那麼大風險去賣私鹽,直接賣給鹽倉既省事又賺錢。

而現在新朝新氣象下,參與走私的官吏、士兵、胥吏也會少許多,畢竟查的嚴格。

在成本和收益不成正比的情況下,鋌而走險的就會變少。

正經鹽商的成本是稅和運輸,而走私鹽商他們的成本除了運輸,還有打通關節,以及違法的成本。

官鹽都是精制鹽,還僅賣幾文錢一斤了,私鹽還怎麼賣?

現在朝廷一邊是收鹽稅,一邊也有官營的運輸行、鹽店鋪,還有皇家經營的運鹽行、鹽倉鹽棧鹽鋪等,這里面也有不少利。

更別說如今向韃子佔領區販私鹽利潤更高。

鹽價降低了許多,鹽稅卻提升了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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