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以海站在青海湖畔的白雲縣城樓上,目送著第三子漢王前往封地。
一隊皇家侍衛身著棉甲騎著鐵馬,背著騎銃護衛著這位三皇子南下就封,湟源至貴南,五百里路途。
漢王的隊伍人數並不算多,一群皇家侍衛,一支禁衛御營,這都是奉旨護送到封地然後就要返回的。一群漢王招募到的護衛,大多是河湟一帶駐防明軍的子弟,也有些貴族子弟,他們接受漢王的招募。
朱弘給他們開出了不錯的條件,不僅有不錯的薪俸,而且分授他們土地草場,每人五十畝可耕地和三百畝草場,而本事更強的軍官還能獲得更多,能得到一二百畝地和三五百畝草場。
這個條件吸引了不少人,甚至皇帝還給了漢王一道特旨,允許他招募的護衛、佣兵不超過一個營,即五百人。這些人給予王府護衛和團練的名義,可以向朝廷采購相應的團練營武器裝備。
朱以海還給這些王府護衛軍官授予武士餃、騎士餃,他們不屬于大明正規軍,但納入預備役中,他們的這個餃不是官職也不是軍餃,但武士餃視尉官地位,騎士視校官地位。
他們是藩王的家將,也是朝廷的預備役人員,藩王給他們授分土地,他們需要為藩王服役護衛,但不需要自己提供裝備,由藩王出銀向朝廷購買,甚至他們的土地稅賦,也不需要向朝廷繳納,而是由藩王代他們向朝廷繳納。
這不僅僅是一個雇佣的關系,身為騎士武士還可以有些其它的待遇,比如藩王在領地建的學校,他們的子弟可以免費入小學,天資聰明成績好的還可以得到藩王推薦進更高的學府,或是推薦入軍校等。
「陛下好小氣,給三皇子那麼點領地。」阿奴挺著隆起的肚子在旁邊看著離去的隊伍,城門外好多人給皇子送行,甚至也有不少商人跟著一起南下新封地,還有朝廷派去營建貴南縣城和漢王府的工匠等。
出身衛拉特的阿奴,父親是和碩特的汗王,祖上也一直是衛拉特的盟主,按衛拉特甚至蒙古的傳統,不僅財產會分給兒子們,甚至整個部落、領地、草場這些也都會分給諸子,只是分多分少沒個數,全憑父親對兒子的喜愛。
大明天子擁有四海,統治的子民超過兩萬萬,結果給三皇子僅分了一個縣,還是一個新設的縣,算是半從青海汗和尹勒都齊諾顏那里強拿過來的。
這里以前都不是大明的實際控制領地。
「也太拿不出手了吧?」
朱以海目送著還顯得有幾分年少的兒子離去,他的新婚妻子漢王妃沉氏還在北京,這次受召前來,然後就被封藩貴南,也是有些突然。
「相比起草原上的傳統,我們中原不同,朕這並不是分家,而是分封皇子,朕很喜愛漢王,跟喜愛太子以及其它兒子們一樣,但朕不僅是漢王他們的父親,更是大明皇帝。」
經過數年的反復思慮,朱以海最終還是沒有采用朱元章的那種大分封制,但也沒再沿續他稱帝之初時對宗室的苛刻對待。
漢晉的大分封,都造成過藩王內亂,削弱朝廷,威及帝國。明朝的大分封在朱棣之後改成養豬,無數宗藩子弟,對朝廷毫無貢獻幫助,純粹成養豬,既害了宗室也苦了朝廷,都是不可取的。
而像唐宋甚至後來滿清那樣,把宗室圈在京師不放出去,也不可行。
朱以海既希望宗藩能夠為國出力,屏藩朝廷,也不希望他們危及中央,思來想去,最終還是打算高級宗室實分封之制,比如皇子十歲冊封為親王,十六歲後授封一塊封地,然後就藩之國。
但為防宗藩割據甚至叛亂,朱以海最終是決定親王只給一個縣為直接封地,且都要封在傳統的漢地十三省以外之地,傳統兩京十三府不封。
封邊疆之地,給一個縣之地為直接封地,另外給予封地所在一個府的監察權。
親王最多五百人的護衛,以及封地內不超過三千人的團練民兵。且那個封縣,也只是給了土地等所有權,其治民之權,民政征稅司法這些權力都沒給他,他只是有監察權,以及嚴格規定數量的護衛和民兵統領權。
但要調動護衛、民兵,須得朝廷批準,否則護衛、民兵禁止出縣。
親王就藩後,也要定期入京朝集,要接受中央和地方官員的監察,甚至所有封地,也還是得納田賦地丁,繳納工商等稅的。
這個分封,其實給的權力不多,能過問本地府縣的事務,有監察權,沒有直接治權。
相比起以前那種養豬,要好些,算是大明朝廷在地方上的一個備份。
親王之子,嫡長子封為世子,將來降一等襲為嗣王,其余嫡子,則降三等,襲為國公,十歲授爵,十六歲授邊疆一鄉之地鎮守。其余庶子,則降五等為侯,封地十里,伯爵封地一個莊園。
親王之爵,雖世降一等,但降至侯爵不再遞降,以後世代為侯。
以漢王為例,他是皇子首封漢王,那他嫡長這系,如無功勛特旨,便要世降一等,一直降到侯爵,就不再降了,嫡長一系就代代是侯爵。
而他的其余嫡子、庶子,就一直往下代降,降到男爵以後,就降為庶民皇親,不會有世襲不替的爵位保留。
漢王孫子輩就會更復雜一些,長房嫡長孫降一等為郡王,其余嫡孫降三等為郡公,其余庶子降五等為伯爵,曾孫輩便是嫡長是國公,其余嫡曾孫是縣公,其余庶曾孫是子爵。
到玄孫輩,嫡玄長孫是郡公,其余嫡玄孫是縣侯,庶玄孫就是男爵了。
到了第五代的來孫輩,庶出的就已經降到底,就不再授爵,而是成為出五代的紅帶子皇族子弟。
漢王的第六代孫晜孫,嫡長也降到了侯爵,從此以後不再降。
這樣設計,其實也是因為古代講究五服,到第六代時,其實就跟當代皇帝出五服了,這都不算親了。
從親王傳到侯爵,剛好六代,也正好出五服。
這前朱以海保留了一些郡王爵位,其實也都是跟他出了五服的,有部份是如唐王朱聿鍵這樣的大明太祖之子封藩傳承的,也有些是原本如魯藩的郡王。
這些郡王到如今總共是還有十八個,南陽王朱聿鍵做為皇叔,也是大宗正,朱以海破例將他晉封為唐王,算是唯一非皇子封親王的。
朱聿鍵的嫡長系子孫也可傳到侯爵後,世襲不降。
現在的另十八位郡王,包括崇禎的兩個兒子,他們的嫡長系子孫則可以傳到伯爵後,世襲不降。
至于其它的宗室爵位,都要世降一等,直至為無爵位的皇親。
當然,如果這些宗室有爵者立了功,也還是可以得到晉升爵位,或是讓其本人或兒子不降等襲爵恩賞的,就看本事了。
相對應的是朝廷對宗室王公爵位者不能拜相入閣,統兵掛帥,不能參加科舉。侯伯爵位者可以參加科舉,也能官至文武三品。伯爵以下者,不限參加科舉,也不限當兵,甚至不限工商四業,有功勛能力者也可拜相掛帥。
這個限制,主要是防止皇子皇孫們爭權,皇子皇孫的地位較高,影響力也較大,要加以限制。至于王公以下,隔的遠了些,也就沒那麼大威脅,適當的放寬讓他們入朝為官甚至統兵掛帥。
一個爵位,雖可代代相傳,且嫡庶皆可封爵,但其余嫡子庶子要代降三等五等,且只有嫡長系可代降到第六代時不降為世襲,其余的是要一直降到沒的。
而非宗室的異姓功臣爵位七級,則只能嫡長子繼承,其余諸子不能分封,國公降到子爵後保留世襲子爵,郡公降到男爵後保留世襲男爵,其余爵位降到男爵,再降一級就為庶民,不再有爵位。
這就君子之澤,五世而斬。
唯皇子可封親王。
異姓不得封王。
在這個爵位體系下,高級爵位不會泛濫,更不會裂變式增加。
外藩的爵位最高為郡王,外藩的汗王、國王都可世襲郡王爵,各濟農副汗、諾顏副都護、琿台吉都督可世襲國公、郡公、縣公爵,其余外藩子弟,則也是降等襲爵。
對外藩的王公子弟,除嫡長外,其余的甚至是先只授最低的五等台吉,然後再視功績等慢慢晉升,就算是汗王的嫡次子,那也不會直接授他縣公、琿台吉爵餃,而是先從五等台吉、男爵開始,對一些庶子,可能一輩子只授個五等台吉,男爵可能都不一定給。
而非軍功的文臣,一般不授爵,如果能做到地方巡撫、總督,朝廷的尚書九卿,甚至入閣,三師三公等,則授予終身爵位,從男爵開始,晉升官職或是資歷增加後,相應提升終身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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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終身爵位不世襲,沒有什麼實際特權,頂多加點津貼,名頭好听點。而以軍功封的是世封爵,其中又有實封和虛封食邑,主要是影響賜封的田地數量以及食邑折俸錢數量,世封是世襲爵位,降等襲爵,會賞賜相應的永業田、勛田、爵田等,並根據爵位可以封妻蔭子,追贈先人,選送子弟入國子監、保送講武堂,入勛衛當差等等,算是給兒孫多了條直接入仕之路。
相比起宗室親王能封一個縣,郡王能封一個鎮,國公能封個鄉,伯爵都能封個莊園,異姓功臣就沒有實封地這個待遇了。
直接是賜田,國公封地五千畝,男爵五百畝,一樣都封邊疆,但沒有護衛、團練。
「太小氣了,陛下就不怕漢王不高興麼,他現在年少不懂事,等大了些,只怕就會不滿了。」
朱以海要不是深知阿奴的性格,這番話就會讓他懷疑她是在讒言陷害漢王了,知道她不是故意也就沒往心里去。
「蒙古那樣的分封是取亂之道,絕不可行的。」
「可親王一年才幾百塊銀元幾百石糧食俸祿,再只邊疆蠻荒分上這麼一片荒地,連人都沒有,這不跟流放一樣?陛下富有四海,也不能如此苛刻皇子們呀?」阿奴肚里也懷著孩子,她也不希望將來自己孩子是這待遇。
總不能都是皇帝所生,結果天下江山、財富人口全都是太子的,其它人卻什麼也沒有吧。
「一縣之地也不小了,漢王封地小嗎?萬頃可耕地,十萬頃草場,這里有多大的潛力你可知?現在是沒什麼人,但要慢慢經營,哪個王公貴族名門大戶豪強,能夠給兒子分這麼大家產?也就皇帝才有這能力了,皇子們應當知足。」
他笑著撫模了下阿奴隆起的肚子,「一個皇子親王有一個縣的封地,其實很好了,要是給他一個府一個省,你以為這是對他好嗎?那是害他,朕可以給一府一省,但他的太子兄弟當了皇帝後會高興嗎?將來他的佷兒當了皇帝,只怕會更不滿了,早晚是要出亂子的,而且地盤大了野心就會更大,都是害人的東西。」
這番話看似有些歪,但卻也是話糙理不糙,就跟有人說那些商人一樣,當你身家過億時,可能會十分瀟灑,但如果你有百億千億身家時,那這錢可就未必是你的了。
豬養肥了,就到了宰殺吃肉的時候了,總不可能一直養著。
什麼時候肥了,就什麼時候下刀子了。
資源要有權力匹配才安全。
不管是漢朝的七國之亂,還是晉朝的八王之亂,甚至是大明的靖難之役,其實本質都是一樣的,藩王們實力過強,威脅了中央,于是中央必然要削藩,結果也必然引起反叛。
朱元章想分封親兒子們屏藩朝廷鎮守邊疆,沒有錯。
但等到他孫子建文當皇帝時,看著那些叔叔們手握重兵,鎮守一方,可就很難安心了,寧王手握著朵顏三衛,號稱有八萬蒙古騎兵。燕王朱棣,鎮守北平,也是統兵經驗豐富。
還有其它那些塞王叔叔們,個個手握兵馬,誰吃的消啊,削藩那是必然,內亂也是必然了。
朱以海若是以皇帝以父親的角度考慮,那應當給皇子們多分些封地,甚至最好是封到富裕點的地方,但如果他要以朝廷,以天下的長遠角度來考慮,就絕不能那樣做。
邊地劃塊地設個縣,讓兒子們去鎮守,遠離京城,也遠離政治,其實是保護他們,也維護朝廷安穩。
要是朱以海把兒子們分封到長安、洛陽、南京、杭州、九江、廣州、成都、遼東、太原、漢中這些地方,估計他一死,尸骨未寒,新皇帝龍椅都還沒坐穩,這各地皇子們就要起兵叛亂了。
所以還是務實點吧。
封地小是小了點,偏也偏了些,但起碼更安全,慢慢發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