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嫣然輕輕點頭︰
「這兩天我和朵兒商量了下。你接二連三和南景霆傳緋聞,且丫丫身份被爆出,秦千洛肯定希望徹底將你綁死。
顯然,她的目的達到了。
現在全網認定你和南景霆有關系,如若你站出去否定,不僅沒人相信,還會遭到攻擊。
因此,現在要解決這件事情,必須拿出有力的證據,且維護自己形象。」
「對。」江朵兒接話道︰「第一,解釋丫丫生病,提供病歷,表明自己是因為有事才無瑕顧及新聞,然後趁機澄清你和南大哥沒有關系。
第二,丫丫的身份已經爆出,不解釋也會讓人挖掘,因此你必須說出真相。
三年前,回帝城蘭家的你意外被陌生人拉入酒店房間,發生關系,也是這場意外,導致你和南大哥誤會分開。
這樣一來,大家同情你,也會感慨你們的錯過,不會謾罵你。
沒猜錯的話,應該還會有網友替你挖掘當年事件的人,如果挖到九爺,你們可以趁機官宣。沒有的話,以後也可以用作官宣的材料。
第三,表達你這三年與女兒做伴,漫長時間里,已經對感情釋懷,且有心儀對象,南大哥也有自己的生活,希望大家勿牽及外人。
這樣一來,就不會有人再捆綁你和南大哥,對名譽也沒有影響,問題全部解決。」
句句有理,安排妥當。
蘭溪溪沒想到兩閨蜜在短短幾天,給她想出應對方案。
這一連串的解決方案很好,唯一缺點是和秦千洛作對,徹底翻臉。
不過,秦千洛為達目的把丫丫曝光,已經觸犯到她的底線,她不能再沉默下去。
望著兩個明顯有黑眼圈的閨蜜,蘭溪溪深吸一口氣,鼓足勇氣︰
「好,就按你們說的做,謝謝你們。」
江朵兒和江嫣然抱住她︰「這麼客氣做什麼?」
「任何時候我們都在,你不是一個人。」
兩閨蜜懷抱很暖,氣息好聞。
蘭溪溪內心深處好似落入一塊火苗,暖暖的,甜甜的,這兩天慌亂沉重的心也一點點平靜下來。
她之前只想著丫丫,完全沒顧及各方面影響,若是沒有她們,她爆出薄戰夜是丫丫父親,沒有任何過渡,估計世界會一片天翻地覆。
不僅給她帶去影響,也會給薄戰夜帶去影響。
在兩人懷里整理好情緒後,蘭溪溪打車去南景霆別墅,和南景霆說明事情的解決方案。
江朵兒和江嫣然則聯系粉絲後援會,讓她們做好準備,同時聯系朋友大V,讓她們拿第一手資料,配合宣傳。
當天下午,蘭溪溪的個人微博便發布內容︰
所有粉絲,網友,你們好。
很感謝你們這段時間對我的關注,也抱歉我的個人事情佔據這麼多公眾資源,現在,我鄭重且真誠的向你們交代事情的所有經過。
第一︰我與南大哥沒有舊情復燃,之前幾次新聞都是捕風捉影,那條同住酒店的新聞,更是蘭嬌冒充我接受采訪。
我沒有第一時間站出來解釋,一是不想和對方撕破臉,二是以為新聞勁兒過去就會消失的無影無蹤,無人關注,便一直沉默,但沒想到事情越演越烈,現在必須澄清。
在此,希望蘭嬌給大家一個解釋,還我清白。
第二︰丫丫的確是我十月懷胎,辛苦撫養長大的親生女兒,但她不是南大哥的孩子。
三年前,我的親生父母也就是蘭富城夫婦,他們邀請我從S城來帝城相聚,在一場酒會上,我由于不熟悉酒店環境迷路,被一個身中藥物的男人拉進房間發生關系,因此懷孕。
他被人加害,不知道我是誰,我不怪他,我也沒有計較那件事,作為自己的秘密。
離開後,我意外懷孕,當時還年紀尚小的我震驚錯愕,彷徨無措,可孩子畢竟是無辜的,我只能生產下來,這便是我輟學、也是我三年來被人嘲笑未婚先孕的原因。
關于這件事,還有一些復雜的情況,與本次事件無關,我暫時不多提,只是解釋清楚丫丫的身份。
一個母親,最不希望的就是女兒受到傷害,一個女孩兒,最不希望的是過去的傷口被挖開,而現在,兩種情況會落到我頭上,我不指望大家理解,只懇求大家別傷害我的女兒。
第三︰關于我和南大哥的關系,當年的確是因為那晚的意外產生誤會,從而分開。
但,經過三年的時間,漫長的冷靜,我們都各自安好,現在只是朋友,並且,我已經有喜歡的人。
這兩天之所以在南大哥家,是由于丫丫生病,擔心去醫院引發轟動,才來南大哥的住所找阮醫生治療。
希望大家不亂嗑CP,不給南大哥帶去困擾。
以上,每句話字字屬實,如有一字半句假話,我願負法律責任。
謝謝大家花時間看我的解釋,最後,為再次佔用公眾資源,深感抱歉。
對不起。
字字有情,句句有義,
一長段文字,沒有過多修飾,也沒有公關團隊處理,僅是自己組織的語言,卻無比地接地氣。
微博一發出,那些早已得到消息的大V就第一時間轉載,再加上這本就是大新聞,不到十分鐘,便引爆全網。
#蘭溪溪發言 爆#
#蘭嬌假冒蘭溪溪 爆#
#蘭溪溪否認與南景霆戀情 熱#
#蘭溪溪419 沸#
#蘭溪溪有心儀之人 火#
接連好幾個熱搜,全部佔據熱搜榜前5。
網友們直接炸了︰
‘天,我磕了這麼久的CP居然是假的?’
‘蘭嬌竟然冒充蘭溪溪和南景霆戀情?什麼鬼!’
‘@蘭嬌,到底什麼情況?來解釋!’
‘蘭溪溪居然被419!這消息太炸了!’
‘樓上,419是什麼意思?’
‘科普︰419指的是For One Night,4-four(for)、1-one、9-nine(night)一ye情的意思。’
‘懂了懂了!’
‘弱弱說一句,蘭溪溪好可憐,那麼小年紀發生那種意外,還獨自養育女兒,我為之前罵她不自愛,鄭重道歉。’
‘我也是,對不起!’
‘有律師能科普,當年的算強j嗎?’
‘蘭溪溪表明對方也是受害者,並且沒有追溯,說明強j不成立。但如果蘭溪溪要告,女兒就是最好的罪證,還是可以追溯。’
‘咳!那個……我有個大膽的想法……就是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