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涵是什麼態度?就這樣跟經紀人走了?」
林彥點頭。
他覺得這很正常,明星都是要依靠娛樂公司的,就像打工仔必須要進公司進廠才能掙到錢一樣。
陳雪涵只有繼續呆在娛樂公司才能繼續在娛樂圈找到活干,不然憑自個兒能干啥?
「听她經紀人說她很缺錢,經紀人就是用這個理由把她給拽走的,她沒反抗。」
缺錢?
這一點,朱茯苓倒是沒想到。
她前世就跟陳雪涵合作過一次,對她了解並沒有多深入,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她的惡毒爹媽又逼她給錢。
後來發生的事證明,她那爹媽不配為人父母,除了趴在她身上瘋狂吸血,只會瘋狂打壓她。
用後世一個很流行的詞來形容,那就是PUA,並且是從小到大的PUA,以至于她那麼有才華,骨子里卻很自卑,也因此吃了不少虧,愛情事業都走了不少彎路。
朱茯苓從不認為自己是什麼救苦救難的大善人,但既然讓她踫到了,並且是她想合作的對象,她覺得自己必須有所行動。
「知道陳雪涵在哪兒嗎?帶我去找她,我親自談!」
「現在談?估計她那經紀人給了她續簽合同,她在考慮要不要續簽了吧?」
那更要找到她,拉她一把了。
因為一旦續簽,趴在她身上吸血的除了她那惡毒爹媽,還要多一個娛樂公司。
在娛樂公司看來,藝人只是撈錢的工具,只要能從藝人身上榨到利益,他們會無所不用其極。
潛規則只是其中一種手段而已。
她要是續簽了,等待她的指不定是什麼噩夢。
「走!找她談,馬上就談!」
陳雪涵住在招待所離得不算遠,坐公車過去,只需要坐6個站。
下了公車,再往前走500來米,找到一棟3層的小平房。
「就在這兒?」
朱茯苓吃了一驚。
再怎麼說陳雪涵也是拿過歌曲新人獎,火過一把的,上過有名的綜藝和訪談節目,商業活動也不少,沒道理會落魄到這個地步。
這招待所也太偏僻了。
在巷子里頭,挺陰暗的,外牆沒刷牆,還是的紅磚,更沒有什麼造型可言。
窗戶倒是釘了防盜網,像一個個鐵籠子,很壓抑。
招待所門口很小,招牌掛得歪歪扭扭,還掉漆了。
「姑娘,住宿啊?我們這兒8塊錢一晚,特別值!」
老板倒是不錯,笑起來像個彌勒佛,就是一晚上8塊錢,就不是什麼高檔招待所。
很難想象陳雪涵一個曾經火過的明星,竟然淪落到要住這兒。
陳雪涵住在3樓。
朱茯苓甚至不需要問她的房間號,因為剛上3樓就看到她跟經紀人在拉扯。
準確來說是經紀人在拉扯她。
表情很是凶悍,還很不耐煩。
「我勸你趕緊簽續約合同,不然公司那邊不好交代,以後再想要好資源就更沒機會!」
「資源?什麼資源?」
陳雪涵胸口起伏,情緒看起來很激動。
「那萬老板滿口黃牙還禿頂,而且他是有老婆的,之前偷腥搞女人,小三差點被他老婆打死!你讓我跟這種人睡,就是所謂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