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馮遠征跟上回砍傷程越的人有關聯,正好可以順藤模瓜,除掉這個隱患。
不然敵在暗我在明,程越的安全始終受到威脅,她就沒法安心。
「行!」
陸放立刻安排兄弟,偷偷跟上馮遠征。
接下來要做的就是等待。
當然,等待的時間里,還有很多工作要忙。
「陸哥,你們說完了沒,是不是該輪到我了?」
林彥早就在等著了。
他不知道朱茯苓對馮遠征有什麼盤算,他更關心加盟店的籌備進度。
「加盟店開業不是要請港島明星嗎?我聯系到那邊的娛樂公司,拿到了這份名單和報價表。」
朱茯苓一看。
好家伙。
出席一場活動5萬起步,還都是不知名演員。
但凡有點名氣的,沒有10萬8萬,根本沒得談,80年代的10萬8萬可不是小數目。
這還不包括其他的霸王條款,比如出席活動的時間,要配合明星的檔期,往返的機票和酒店要最好的,服裝妝造要提前安排好,出場時間精確到秒,超時就得加錢等等。
相當于全程伺候,伺候不到位還得賠錢。
到底誰才是甲方?
就離譜。
「沒辦法,娛樂公司那邊就是這個規定,沒得商量。」
這次跟港島娛樂公司的人約談,過程很不愉快。
對方遲到了半個多小時,沒有任何歉意,反而嫌棄他定的茶樓不夠高檔。
丟過來這份報價表之後,問啥啥不答,全程鼻孔朝天,最後就丟過來一句——
「都在表格里頭了,自己看吧。」
談到價格,就是︰「我們是港島最大的娛樂公司,港島叫得上名字的明星,都是我們公司的,身價都很高,出場費一口價,還有很多合作在等著他們,你們想合作得先交定金預約,至于檔期,要看藝人的行程。」
把朱茯苓給听傻了。
八九十年代,是港台娛樂圈的鼎盛時期,明星們都很大牌,沒想到這大牌,還包括耍大牌。
這不是請了個明星,而是請了個祖宗,還是花了巨款那種。
林彥也頭疼。
「那咱們還請明星嗎?」
請是要請的。
這是計劃好了的,要是臨時改方案,時間倉促不說,最大的問題是——
「你有更好的方案嗎?」
林彥一噎。
連她都沒主意,他能有啥方案?
可是請明星費用高不說,各種條條框框的破規矩就夠煩人了,到時候開業顧不上,人手全去伺候明星祖宗了。
分分鐘要亂套。
「要不咱們別請大牌,就請個三線明星?」
朱茯苓一看報價,兩眼一黑。
三線明星出場半小時,報價就沒有低于6萬元的,要是出場一個小時,價格直接翻倍。
搶錢呢這是!
「要不,找大陸的明星……咦?」
突然看到熟悉的名字,朱茯苓愣了一下。
「陳雪涵?她還在這家娛樂公司?」
朱茯苓記得她,不到15歲就被星探挖去港島當歌手的女明星。
發行第1張專輯,就憑一首膾炙人口的神曲,紅遍大江南北,一舉拿下當年的歌手新人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