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消息太勁爆了,把林彥給听傻了。
朱茯苓卻一點也不奇怪。
娛樂圈資源掌握在少數人手里,但是明星一抓一大把,僧多粥少的,免不了要競爭。
為了成名,很多人不擇手段,不要下限,就催生出各種各樣骯髒的交易。
這種時候,比的往往不是藝人的才華,而是比誰更能討好那些掌握了資源和話語權的大老板。
才華在權勢面前,一文不值。
所以在經紀人眼里,陳雪涵拒絕他的安排,很不識好歹。
多少年輕貌美的女明星,削尖了腦袋要爬上萬老板的床,她竟然跑掉,還踹了萬老板一腳。
把人給得罪了,投資給公司的電影拍攝項目直接撤資,公司高層發了很大的火,最後爛攤子,還不是他這個經紀人來收拾?
要不是陳雪涵長得漂亮,很對萬老板的胃口,萬老板放話她回去道歉,並且把他伺候好了,他可以既往不咎,電影項目投資份額要翻一倍,他才懶得管陳雪涵的死活。
「你以為萬老板是誰想陪就能陪的?他看得上你是你的福氣,你別敬酒不吃吃罰酒,趕緊把續約合同給簽了,好好給萬老板道歉,不然萬老板一句話就能讓你在娛樂圈徹底消失!」
陳雪涵渾身都在抖,不知道是氣出來的,還是害怕經紀人說的後果。
「你現在很缺錢吧?再籌不到錢,你爹媽不得扒了你的皮?」
那經紀人眯起眼,突然掏出一個信封。
信封鼓囊囊的,不用猜也知道里頭裝的什麼。
見陳雪涵盯著信封,神色動搖,經紀人又添了一把火。
「你是我帶出來的,我把你當親妹妹對待,還能害你不成?這里有3000塊錢,我先借給你,你听我的,趕緊簽了,以後公司會給你安排更多資源,也會減少對你的抽成比例,你還愁掙不到錢,被爹媽追著要錢?」
這是打感情牌了。
實際上這一招是娛樂公司的主意,用錢把人收買回來。
公司出的錢是5000元,轉頭就少2000元,進了誰的口袋,不用猜也知道。
這5000塊錢有沒有全部給陳雪涵,公司管不著,他們要的是結果,只要能把人搞回來,這筆錢一分沒進陳雪涵口袋都行。
至于經紀人允諾的資源,更是完全沒有的事。
公司旗下那麼多藝人,陳雪涵甚至不是頭部藝人,不可能給她多好的資源,但公司又非要她回來不可。
因為萬老板看得上她。
只要把她綁回來,送到萬老板床上,等她把萬老板哄高興了,再吹一吹枕邊風,萬老板不得多投幾個項目?
萬老板可是搞煤炭的,隨手一投就是大幾百萬,眼楮不眨一下。
陳雪涵能帶來至少大幾百萬的利益,公司怎麼可能會放人走?
這些內幕,經紀人不可能說實話,反正陳雪涵不懂這些套路,先把人哄回去再說。
「你還在猶豫什麼?只要簽了,這3000塊錢就是你的,並且公司大把大把的資源給你,保準讓你紅遍大江南北,掙到的錢能讓你數到手抽筋!」
80年代的3000塊錢,對當紅明星來說,塞牙縫都不夠。
可陳雪涵需要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