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淑麗心里冷笑,這麼長時間去,她已經深深的知道什麼事情都不能硬踫硬。就讓趙峰去說好了。
「韓淑麗,我問你話呢?你這樣,日子有什麼過頭?」看著閉著眼楮的女人,趙峰更加的生氣。
韓淑麗睜開眼楮,看著怒視自己的男人,看著在一邊瞪著自己的婆婆,還有那個才幾歲就會給自己上眼藥的便宜女兒。
她站起來「行了。別說了,我太累。」這個男人放假了,昨天說讓他去給自己幫忙,他嫌棄丟人,賣東西有什麼丟人的?
「韓淑麗你什麼態度?」
本來想要回屋的韓淑麗沒有辦法,現在就想著熱熱乎乎的吃一頓飯,睡一覺,可是看著這個架勢是不行了。
明天還有最後一天,說什麼也要去趕集賣貨。
「我太累了。還有我的態度沒有問題。我的錢誰也不用惦記。」
「你在這個家里吃住,什麼不要錢?你一分錢不出就行?」
「婆婆。我嫁給趙峰,他不就是應該養著我嗎?再說我這錢是留著之後應急的,我自己都舍不得花。
你們也不用怕我給我娘家,人家誰的日子都比我好。
我真的餓了,一天也沒有吃飯。」
「你餓了?你餓了我家沒有飯給你吃。」
「趙峰我們是兩口子的他把工資交到家里,說沒有我的飯吃?」
「反正以後你不交錢就沒有你的飯吃。」
韓淑麗看著趙峰。他也是盯著自己看。眼楮里都是對自己的嫌棄。
想著幸虧自己听了女乃女乃的話,自己的錢沒有拿出來。
她臉上沒有表情進了屋,都以為她是妥協了。
真的羨慕她做買賣掙錢,樓上樓下的鄰居就沒有一個不說韓淑麗太能掙錢了。趙峰媽就是覺得挺沒面子的。
她也曾經偷偷的去看兒媳婦賣菜,生意真好。
她心里不平衡了,自己伺候她,從結婚到現在一分錢都沒有買過,也不會給家里買東西。
今天對門的和自己顯擺,兒媳婦給一百塊錢,還給買了新衣服,皮鞋。
回來兒子還跟自己要錢,這才爆發了,罵兒子沒用。
趙峰也覺得韓淑麗這次听話老實了。誰知道也就是二分鐘,她居然拎著包從房間出來。
「你這是要干什麼?我告訴你,要是離開這個家,以後就不用回來了。」
韓淑麗沒有管婆婆的叫罵,看了一眼趙峰離開了。
她回了自己的房子,里面有一些雞蛋和掛面,生火以後給自己做飯吃,實在是太餓了。
吃飽後覺得胳膊都懶得抬,不過還是簡單的收拾了一下,這才躺下睡覺,半夜三點還要去進貨,明天二十九,買賣應該更好。後天三十上午也能賣一些。
一年當中也就是臘月最賺錢,現在什麼都不能耽誤自己。
趙峰媽罵罵咧咧的,趙峰什麼都沒說,就是進屋了。看著韓淑麗的東西還都在,這才松了一口氣。
他是看不上韓淑麗,主要是不和別人的媳婦一樣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帶出去也有面子。
她每天都去市場賣貨,曬得黑。看著那張臉實在是討厭。
不過晚上在床上關上燈就不一樣了,再說她還有那麼多錢?還真的沒有想過會離婚。
她居然敢就這也麼離開,一定不能慣的她這樣的毛病。
知道她一定是去她自己的房子去睡覺了。她不主動回來,絕對不會去找她。
趙峰爸回來听著媳婦添油加醋的說著這件事,也沒有說什麼,他真的覺得這件事沒有什麼。
對于這個兒媳婦他覺得比上一個好。肯干,能吃苦。知道過日子。就是小氣。
小氣也沒有什麼,能攢下來錢來。將來也是給孫子留著。
他知道兒媳婦稀罕兒子,也就是耍耍脾氣,誰能沒有脾氣呢?
最高興的就是趙峰的女兒小婷,那個討厭的女人終于離開了,媽媽告訴自己還想回來。只有這個女人離開後她才能回來。
韓淑麗第二天去進貨,車子都不能騎,只能推著走,實在是進貨太多了。
中午實在是太餓了,還是沒舍得錢也舍不得時間,就這麼餓著賣菜。
一直到了下午四點,所有的貨都賣光了。這才回家。實在是太累了,在半路上進了面館,要了一大碗的面,還要了兩個饅頭都吃了。
這才覺得舒服了。明天就不用這麼累。出來後本來想要回家的,可是看著趙峰和一個女人有說有笑的從商場里出來。
那個女人她認識,是趙峰的前妻,看著打扮的真漂亮。
韓淑麗皺著眉頭看著兩人的背影,沒想到那個女人居然坐在趙峰的自行車後座,還摟著他的腰。這麼看著就不是普通的關系。
韓淑麗雖然累,但是吃飽了就沒有那麼難受,所以騎車跟在他們後面,看著他們居然是回家。
在他們兩個上樓以後她也跟著一起上去。
沒有直接的開門進去,站在門外听著里面的歡笑聲,那個女人還是稱呼爸媽,居然還都答應。
生活在一起這麼長時間,也知道他們一家人什麼樣?
听著人家其樂融融的韓淑麗開門進去。
這下屋子里立馬的就安靜了。所有人都看著她。
「怎麼?我這是走錯了?」
還是沒有人說話。
他看著趙峰,「你這是什麼意思?」
「什麼意思?就是你看到的。」
韓淑麗不管婆婆說什麼,就是盯著趙峰看。
「小鳳過來看看爸媽和小婷的。」
「那就是我還是這個家的人是吧?」
這下沒人說話了,趙峰的表情不太好。
「既然這樣,你出去,我家不歡迎你。」
「你不是幾天出走了嗎?再說這個家什麼時候輪到你來做主了?小鳳就在這里。」
韓淑麗還是看著趙峰「你怎麼說?」
趙峰皺著眉頭「小鳳就是過來看看。」
「我就說有我沒她,有她沒我。」
「那你滾吧。」
韓淑麗還是執著的看著趙峰。看著這個男人根本就沒有一點想著自己,實在是夠了。
「趙峰,我要你的態度,這樣兒最後的態度。你要是留下這個女人,那麼咱們十五以後民政局去離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