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2章 滅渣行動 45 (輕女)

作者︰米粉糊糊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原主這個小姑娘,今年4歲,名叫馬來娣。從名字就能看出,這是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

好吧,這個年代,99%的家庭都想要兒子。

回歸正題。

首先,大背景,  依然是這個國家,這個時間,只是地點切換了,雖然還是同一個省,但隸屬的城鎮變了,距離上個任務大概二百多公里吧。

這里是青灣西村。青灣是個不大不小的湖,  周邊坐落著四個村子,  顧名思義,  青灣西村在青灣湖的西面。

青灣西村沒有大姓氏,村里三十多戶人家有十幾個姓氏,而馬家就是其中之一。

馬來娣是家里第三輩里的長女,她的爸爸馬建國是家里的老大哥,下面還有兩個弟弟,老二馬強國已經結婚,有個不滿一周歲的兒子,老三馬富國未婚。

馬老頭在馬來娣沒有出生的時候就已經過世了,但是老太太還生龍活虎著,老太太本名叫什麼已經不得而知,嫁過來之後就改了姓,戶口本上登記的是馬金花。

因為母親馬金花尚在,所以還未分家,三兄弟目前還住在一起,屬于一大家子。

據說馬建國頭上原本還有個姐姐,下面還有老妹妹,不過在前幾年洪災鬧饑荒的時候,兩姐妹餓死了。

由此可以看出,這個家庭極其的重男輕女,  而事實亦是如此。

作為一個女娃子,馬來娣自從懂事後,那是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小小一個孩子,在家里忙得跟陀螺似的。

馬來娣的娘李紅梅,因為生了個女兒,亦是被馬金花各種磋磨,一個女人干著十工分的活計,土地改革完成後,還是被各種使喚,在田地里干著和男人一樣重的活。也就是半年前,李紅梅又懷孕了,馬金花才松口,稍稍減輕了一點她的任務。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老二媳婦宋萍,  宋萍一嫁進來,就一舉得男,  生下了馬家長孫馬小寶,  甚得馬金花歡心。宋萍每天的任務就是照顧好馬小寶,其它什麼都不用管。

原本,若只是普通的重男輕女,也不至于讓馬來娣如此憤恨,但是馬金花的所作所為,簡直惡毒,完全喪失了人性的猶如惡魔!

在馬來娣5歲這年,也就是75號系統所說的轉折點,3個月後。

她娘,李紅梅生了,生了一個女兒。

滿心期盼著孫子的馬金花當場就翻臉了,女乃都沒讓李紅梅喂一口,不顧老大兩口子的哀求,直接把小女嬰按在了盛滿了開水的盆里。

滾燙的開水,淒厲的哭嚎……

馬來娣的第一個妹妹,就這麼被活生生的溺死了,死前還受了大罪。

親眼目睹了這一幕的馬來娣,嚇得做了好幾月的噩夢。

李紅梅哭得眼楮都要瞎了,只是人死不能復生,傷痛隨著時間而消淡,活人還要繼續過日子。

三年後,李紅梅又懷孕了,隔年生了,又是一個女兒。

這一次,馬金花沉著臉,在臍帶都沒有剪的情況下,從產婆手里搶過小女嬰,當場就是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然後還惡狠狠的踩了起來,嘴里謾罵著,「沒把的賠錢貨,誰讓你來我家的,給我滾!睜大眼楮仔細認清楚了,下次再來我家,我讓你死得更慘!」

在李紅梅那悲痛欲絕的哭喊中,馬來娣的第二個妹妹,也不知道是被摔死的,還是被踩死的。

小小的一團,血肉模糊。

那滿臉猙獰的馬金花,宛若惡魔一般,深深的印刻在了9歲的馬來娣腦海里,一輩子都不能忘記。

李紅梅只是個普通的婦女,有著傳統出嫁從夫思想的她根本不敢離婚,所以悲痛過後,繼續過日子。

四年後,李紅梅又懷孕了,而且這一次的肚子,特別得大,人人都說,這一胎肯定是兒子,而且說不定是兩個,雙子!

只是到了生產的時候,生出來的確實是雙胞胎,可惜,都女兒。

馬金花的臉色,黑得仿佛是陣雨欲來的天空,這一次,兩個妹妹是被活活餓死的。

馬金花把兩個嬰兒鎖在了柴房里,任憑老大夫妻倆如何跪求哀嚎,都沒有開門。

哭聲持續了三天,由強到弱,最後歸于平靜。

以後的好幾年間,時不時地,就會有嬰兒的啼哭出現在馬來娣的耳邊,那淒厲的哭聲,仿佛在說,‘姐姐,救我們,救我們……’

哭聲消失了後,又過了三天,馬金花才開門。

兩個女嬰早已餓死,兩個小小的身子一動不動的躺在地上,嗡嗡嗡的,無數蒼蠅圍繞著她們,耳朵里,鼻子里,嘴里,蟲子們爬進爬出……

那淒慘的死狀,馬來娣一輩子都無法忘記。

就在這一天後,哭得暈死過去的李紅梅,在醒來之後變得不正常了。

李紅梅仿佛與世隔絕了一般,完全听不懂旁人的話了,只會抱著自己的肚子,見到人就說,「快看,兒子啊,我懷了兒子呀!我肚子里的是兒子呀!」

原主的娘,瘋了!

瘋瘋癲癲了兩年,而後在馬來娣15歲的那年夏天,這天,她干完地里活回家,她娘不見了。

找到了天黑都沒找到人,最後是玩耍完了回家的馬小寶告訴她,他看到女乃女乃把人帶了出去,至于去了哪?他也不知道。

意識到了什麼的馬來娣憤怒地找馬金花質問,結果卻是得了一大耳刮子。

瘋了一般的找了兩天,在第三天的早上,馬來娣听到了消息,青灣湖湖面上發現了一具尸體。

是李紅梅。

都說是李紅梅自己不小心掉進了湖里的,畢竟瘋子嘛,瘋瘋癲癲的,掉河里淹死很正常。

只是馬來娣心中肯定︰是馬金花殺了她娘!

馬來娣恨極了。

恨不得千刀萬剮了馬金花,喝她的血,吃她的肉!

但終究只是一個普通人,不敢干殺人這種事。

馬來娣憤怒的指控著是馬金花殺了人,要報敬,要殺人償命!

可惜,沒人信她,也沒有證據。

她那個無能懦弱的父親,也勸她,不要鬧了。

被關在柴房里餓了三天,馬來娣表面妥協了,跪著向馬金花認了錯,才得以被放出來。

而後,懷著滿腔恨意的馬來娣策劃了許久,在自己十六歲那年,終于有了身份證後,馬來娣帶著私房錢遠走高飛了。

從在小飯店洗碗開始干起,馬來娣開始了打工生活。

歷經十五年,有血有淚的艱辛之後,原本一無所有的小姑娘成了女老板,變得有車有房有錢並有了自己的公司。

富貴不還鄉,猶如錦衣夜行。

帶著不蒸饅頭爭口氣的爭強好勝心理,要向眾人證明誰說女兒不如兒的馬來娣,衣錦還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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