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著林楓提出的要求。
電話一邊,張總拍著胸脯說道︰「沒問題,我這邊會安排最好的戲劇課老師,一定給真真好好上課。」
接著,張總話鋒一轉,問道︰「對了,要不要買點熱搜,再找狗仔隊炮制幾篇報道?」
昨天晚上還拍著桌子大吼大叫的張總,現在居然用商量的口吻跟林楓說話。
「我建議暫時不要,現在只是拿到角色,還沒有出成績,花費在通稿上,只會浪費資源,等電影出來先,再買熱搜吧。」
林楓也想過買通稿,但是還是否定了這個想法。
沒有出色成績單作為基礎,買來的通稿基本上不會有太大的效果。
「好的。」
「還有第二件事情。」
林楓猶豫了一下,還是開口了︰「我想多負責一個藝人的經紀工作,能不能給我再安排一個藝人,最好是剛進圈沒經紀人帶過的,我現在的工作量沒有達到飽和,我覺得我還能夠加一些工作量。」
林楓此話一出。
坐在後面的楊真真,瞪大驚訝地看著他。
眼神中帶著一股失落和哀怨。
估計她是覺得自己被林楓放棄了。
從昨天到今天,楊真真的情緒被林楓數次帶動玩弄,但是骨子里不知不覺間,她已經對這個年輕的男人形成一種依賴。
現在林楓要去負責另外一個藝人,就不是她的專屬經紀人了,楊真真心中的波動震撼可想而知。
林楓臉上的表情,卻十分平靜。
只是負責一個楊真真,他的工作的確還沒飽和。
他作為娛樂圈的金牌經紀人。
就算按照現在的工作量,和他的能力,至少也能負責五六個藝人。
電話里頭的張總猶豫了一下,估計在權衡利弊。
現在楊真真的工作剛上正軌,他還是想林楓繼續做楊真真的專屬經紀人。
過了一會兒,他還是松口了。
「這樣啊等你回來再給你安排吧,剛好公司最近跟幾個明日之星簽約,到時候讓你挑。」
剛進入娛樂圈的藝人,都被叫做「明日之星」。
也就是林楓說的,沒有經紀人帶過的藝人。
林楓當然也可以讓張總安排一些進圈有一段時間的「老人」,這樣配合起來會更加快一些。
但是林楓想要試試從零開始,自己還能不能hold得住。
楊真真身上的成功不代表什麼,能夠讓一個一無所有的藝人飛快成長,才能夠使出深淺。
另外對于公司來說。
能夠有經紀人幫帶一下那些剛進入娛樂圈的藝人,那是最好不過的事情。
娛樂公司一般每年都會簽下很多藝人。
這一行競爭殘酷,這些藝人成才的幾率只有百分之20都不到,能夠大紅大紫的,基本上一百個只有一個能夠做到。
大部分的藝人,都是要最終被拋棄的,不得已回歸平凡人的生活。
找幾個出來讓林楓練練手也是可以的。
現在張總對林楓這個新晉的娛樂經紀人還是挺感興趣的。
就這樣,兩人在電話里一拍即合了。
但是楊真真卻陰沉著臉,有些沮喪。
因為她將不再是林楓唯一負責的藝人。
一種強烈的危機感在她的心中產生。
林楓通過後視鏡看到了楊真真臉上的表情。
他也知道楊真真現在心里會怎麼想。
林楓就是要讓她有危機感,這樣他才能夠在這一段關系中反客為主,不是他依靠楊真真,而是楊真真需要依靠他。
經紀人必須建立起自己的權威。
不然的話,在明星藝人眼里。
你就是個打雜的。
再者,林楓也不可能將自己所有的時間精力放在楊真真身上。
一是不保險,雞蛋不能夠放在同一個籃子里。
其次是楊真真的天賦決定了她的高度,楊真真的各方面條件都不是最出色的。
當然以林楓的能力將她捧上一線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太過費力氣了,不值得他這樣去做。
所以林楓這一次向公司申請,便是想要挖掘更有價值更有潛力藝人。
娛樂公司簽的那麼多藝人當中,總會有一些有潛力的。
他要在這一兩年里在圈里建立起自己的名望,發展自己的人脈。
然後,再出來開自己的經紀人工作室。
寄人籬下,不是林楓的風格。
況且受到的制約太大了。
就拿收入來說。
現在他賺到的錢,要跟公司分賬。
現在楊真真現在跟公司簽的合約,是五五分的。
比如楊真真拍了一個廣告,獲得收入交完稅後,剩下十萬,公司就要拿走五萬,她還能剩下五萬。
這五萬則是由明星和經紀人來分。
經紀人分成合約是明星與經紀人簽的,怎麼分可以談的,看本事。
一般都有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更高的能夠到百分之三十。
都是比較常見的。
李漢森和蘇麗莎的合約能夠去到百分之四十。
因為蘇麗莎手上的資源全是李漢森弄來的,所以她要分出一大部分給李漢森。
這也是為什麼,蘇麗莎送林楓回去的時候,會被他說心動的原因之一。
進入娛樂圈,不都是為了名利嗎?
那位「林楓」由于是剛入行的菜鳥,但是他和楊真真之前簽的合約,分成很低,只有5%。
也就是說,也就是說楊真真拍一個廣告,賺了十萬,林楓拿到的提成只有兩千五百。
這也難怪林楓會這麼窮。
這五個點,看上去更像是一種施舍。
這種分成,暫時接受還行。
但是長期為張總賣命,為公司賣命,對于林楓來說是不可能的。
前世的林楓是王牌經紀人。
他有自己的經紀人工作室,是他的獨立王國。
林楓的工作室合約非常苛刻。
但是還是有不少藝人趨之若鶩。
最苛刻的經紀合約三七分,林楓工作室拿走七成,藝人只拿三成。
藝人一部電影片酬一千萬,林楓就能拿走七百萬。
林楓對于那些藝人就是如此苛刻,就是這樣慘無人道。
即使如此,很多藝人都願意簽。
因為能夠簽在林楓的工作室,就意味著有大量的推廣資源,有專門的團隊包裝。
就意味著成名。
就意味著有很大機會大紅。
就意味著向成功邁進一大步。
即使在合同期內五年里被林楓剝削,他們也心甘情願。
畢竟,在娛樂圈,就算大紅大紫被經紀公司盤剝,也比默默無聞要強。
除了分成之外,還有一個就是能夠做主的權限太小了。
林楓現在做很多事情都是需要向公司申請,對于他的掣肘太大了。
他沒辦法放開手腳大干。
這麼些原因決定林楓不會替這家凡華娛樂公司賣命太久。
他現在急需在圈內建立自己的威望,拓寬自己的人脈。
只憑一個楊真真,遠遠不夠。
他手上工具人還是太少了。
他需要更多為他鋪路,造勢的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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