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買我的歌?可以.....一百萬!

作者︰豬頭三哥哥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方一文灰溜溜的走了,估計也不敢再來了。

當時在場有五六個人,這件事會不會傳出去就不知道了。

反正面子他是丟盡了。

李漢森也十分識趣,找個借口離開了。

張總也出去了一下,很快又回來了。

回到辦公室的張總笑得像個彌勒佛一樣,請林楓坐到沙發這里。

他一邊親自擺弄著桌子上的茶具,一邊說道︰「小林啊,我是沒想到,王陽生居然是你旗下的歌手,《那些花兒》還是你寫的,你給我的驚喜實在是太大了。」

林楓笑了笑,說道︰「寫歌不過是我一點業余愛好罷了,但是也不過是想找王陽生唱一下,我也沒想到會這麼火。」

「你為公司做出這麼多功勞,公司肯定會記得你的付出的,我看這樣吧,你的工資待遇上調到高級經紀人級別,也就是說李漢森老師一樣。」

張總一上來就拿出一份好大的禮。

雖說經紀人主要是靠吃業績提成,但是也是有基礎工資在的,特別對于一些初出茅廬的經紀人,這可是最重要的收入來源了。

而且基礎工資也分為三個等級,初級,中級,高級。

初級的底薪不過四千塊錢,中級則有六千,高級的一萬。

這筆錢對于一個廣告合同就能分十幾萬幾十萬的經紀人來說,並不算什麼。

但是這職稱頭餃很重要,高級經紀人就是公司的絕對骨干,隨便去哪個部門,別人都得讓你三分,甚至可以調用公司的宣傳資源。

這才是最關鍵的。

再說了,一個月一萬,一年也有十幾萬了。

沒有人會嫌棄錢多不是?

張總直接把林楓從初級調到高級,這就是一份見面禮。

林楓也不會推辭,因為這是他應得的。

他笑著說道︰「那多謝張總了。」

「不用謝,都是自家人,客氣什麼呢。像你這樣的優秀人才,公司肯定要重視,還得要大力的培養。」

張總話鋒一轉,說道︰「現在你旗下的藝人王陽生在市場上也算是小有名氣了,如果不加大力度宣傳,就白白糟蹋這機遇了,你看CGTV的通告都來了,這可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啊,所以我決定在王陽生身上進行進一步包裝推廣,王陽生如果能夠借這一次機會一炮而紅,那你今後可就吃穿不愁了。」

林楓笑了笑,沒有說話。

這是張總的第二份禮物,幫他炒作王陽生。

張總的話沒有錯,一個當紅的歌手年收入至少上億,可是一個會下金蛋的母雞。

按照經紀合同,一年林楓至少能從王陽生身上賺個一兩千萬。

這筆數目可不小啊。

「小林啊,像你這麼優秀的人才,只是帶三個藝人有些屈才了,我覺得你還能帶一些資質不錯的藝人。這樣吧,你覺得咱們公司哪個藝人你看上了,我都轉去你的名下。」

說著,張總湊過來,小聲說道︰「就算是李漢森老師手底下的那些人,也可以」

如果說張總前面送的兩個見面禮都是小打小鬧,那第三個就是直接把已經培養好的出名了的藝人拱手送給他一個,甚至可以不惜得罪李漢森。

直接送已經出名的藝人,意味著你不需要花費太多功夫培養,就可以從中分一杯羹,省去了很多麻煩。

相當于直接去采摘別人的勞動果實。

這三份大禮,著實不輕。

換個人,估計都感激涕零了。

但是林楓不一樣,林楓見慣了世面,知道其中的貓膩。

有些東西,公司的老板能夠給你,他也能夠收走。

只有自己爭取來的,才是屬于自己的。

林楓笑道︰「張總,我覺得現在挺好的,我入行沒多久,經驗尚淺,我覺得現在管理三個藝人也夠了。」

張總點點頭︰「也行吧,年輕人難得自知,不被眼前的成績所飄飄然,嗯,不錯。」

「對了,《那些花兒》這首歌是你寫的,那版權」

「哦,也在我這里。」

林楓接著說道︰「之前我打算跟公司共享的,只不過在用錄音棚的時候,那位孫總監說我隨隨便便寫一首歌就敢來用錄音棚,還把我罵了一頓。」

「可有此事?」

「這個你可以問那邊的工作人員,很多人都看著的。」

張總表情陰冷,估計把錄音棚的那位孫總監拖來破口大罵一頓的心思都有了。

他深呼吸一口氣,將心中的郁悶拋之腦後,繼續笑道︰「小林,王陽生是你旗下的歌手,也就是我們公司的歌手,現在他因為這首《那些花兒》小有名氣了,公司自然會協助你花更多的資金去栽培這位歌手,這首《那些花兒》既然是他的成名曲,那公司希望能夠得到這首歌的版權。

你看這樣行不行,公司出二十萬,買下你這首歌的版權,我們就可以為王陽生出專輯,大力宣傳他了。」

林楓听聞,笑了笑。

張總前面鋪墊了這麼多,又是送大禮,又是送藝人,還各種把他林楓捧得高高的。

為的就是這一句話。

張總看著林楓,當他信心滿滿,以為這個年輕人肯定會被自己一通組合拳穩穩當當的拿下時。

林楓搖搖頭。

「不好意思,張總,您這個價碼我不能答應。」

張總一听,說道︰「這可是二十萬啊,買一首歌的版權。你知道嗎?每個月都有很多寫歌的音樂人給公司投稿,想讓公司用他們的歌,我們都不用。你知道那些音樂人一首歌只能賣多少錢嗎?」

張總豎起一個巴掌︰「五千塊!」

「我給你二十萬買一首歌,不少了,年輕人不要這麼貪心。」

林楓听完,笑了︰「張總,那你可以用他們的歌啊,畢竟才賣五千塊。」

張總深呼吸一口氣,他沒想到眼前的這個年輕人比自己想的要難纏。

「一口價,五十萬,這是公司能夠拿出的最大誠意了,公司成立以來從來沒有花這麼多的錢買一首歌的版權,我也是覺得你是可塑之才,看好你,才願意拿出這個價。」

張總直接把價格從二十萬提高到了五十萬。

林楓面無表情,他豎起一根手指︰「一口價,一百萬,我賣你十年的出專輯權和演唱權。」

張總一听,瞬間火了,音量瞬間提高幾十個分貝。

「什麼,一百萬?你這是獅子大開口啊!年輕人不要不識抬舉,我出五十萬買你一首歌算給你面子了,你還真當自己是作曲家嗎?」

林楓依舊不動如山。

坐在那里,面帶微笑看著張總。

「張總,雖然我不是作曲家,但是《那些花兒》這首歌和王陽生這個人,能夠給公司帶來多大的經濟收益,你比我清楚,公司至少能夠從這上面賺五千萬吧,要是經營得好甚至上億都有可能。」

張總板著臉,沒有說話,他的表情有些陰晴不定。

林楓繼續說道︰「張總,我沒記錯的話,王陽生跟公司簽的合約違約金是一百萬吧?您信不信,我在放出風說要跳槽,會有多少娛樂傳媒公司願意幫他出這一百萬。一個能夠給公司帶來上億利潤的歌手,只需要一百萬就挖到,這筆買賣很劃算。」

林楓說到這里,張總的臉色瞬間不好看了。

因為林楓說得一點沒錯。

這首歌的價值,他剛才去市場部評估過。

只要王陽生願意跳槽,市面上大把的公司願意花這筆錢,高價把他挖過去。

他剛才出去看過林楓和王陽生各自的合同,也正是發現了這一點。

而且王陽生是因為《那些花兒》這首歌火起來的,這是他的成名曲。

兩者是相互成全的,王陽生沒了《那些花兒》這首歌,商業價值必然大減。

就好像鄭至化去演出不唱《水手》一樣,人家就是沖著你這首歌來的。

他才會一開始對林楓如此客氣,又是想方設法的吹捧林楓,又是拿出各自大禮加上各種承諾。

可是,他沒想到自己居然被一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拿捏得死死的。

這一刻,居然讓他產生一種錯覺。

這個林楓是業界老油條,自己才是初出茅廬的新人。

林楓見張總臉上的表情陰晴不定,在那里思考。

他便站起來。

「這樣吧,張總,您可以考慮一下,我先出去了。」

林楓說完,轉身往門外走去。

他剛準備開門,身後傳來張總的聲音,聲音有些疲憊和無奈。

「行,我答應你。」

林楓臉上露出一絲笑容。

這一場博弈,他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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