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點,吃過早飯後,馬維帶著尤妮亞和來文、丹尼爾、愛德華借了一輛弗雷德里克家的馬車,踏上了前往倫敦東區的道路。
弗雷德里克男爵一大早就出門了,與史密斯先生一起,馬維估計他應該是拿著水銀之血去找二王子舒克里商討去了,至于結果如何,要不了多久就一目了然了。
「大哥,你快看!」
行駛在霧靄當中的馬車上,來文拿著幾張報紙忽然叫了起來︰「一個月前的泰晤士早報上提到了四王子亞瑟!」
「哦?他也來倫敦了嗎?」
馬維放下報紙,和丹尼爾一起看了過去,果然在10月份的泰晤士早報上看到了有關四王子亞瑟的報道。
上面說,四王子在倫敦東區開了一家孤兒院,救助了許多無家可歸的孤兒,這種慈善舉動也被刊登在了報紙上,只是版面非常靠後,並不顯眼。
自從前往羅曼諾夫王國過後,馬維就很少與新羅斯城進行聯系了,一是沒有太大的事情,二是害怕暴露,所以馬維也不知道四王子過的怎麼樣,這次讓胖橘小黑返回新羅斯城,有一部分原因是通知四王子亞瑟,他們回來了的消息。
現在看來
似乎沒有這個必要了。
四王子亞瑟,已經憑借自己的努力,返回了倫敦這個政治、經濟中心。
報紙上沒有刊登其他有關亞瑟的信息,馬維並不知道亞瑟具體的位置,也不打算去找他。
現在的曼施坦因三兄弟,可不是亞瑟陣營里的幫手,既然是演戲,自然要逼真一點。
「爸爸,咱們這是去哪里呀?」
望著窗外繁華的街道,尤妮亞躍躍欲試,想要出去玩,可馬車走啊走的,一直沒到目的地,她都錯過好幾家心儀的店鋪了。
「先去東二區的哈姆來茨區,白教堂附近有一家不錯的店鋪出售,然後咱們再去東三區的紐漢區,襯裙巷附近也有房子求租」
馬維手中的報紙上,已經篩選出了幾條合適的租房廣告,都在倫敦東區,距離市中心很近,靠近泰晤士河,房源質量還算不錯,符合他的要求。
听到東區,丹尼爾有些詫異,他起的晚,沒听到來文和馬維有關東區的討論,不過也沒多問什麼,主要是他們此行來到倫敦的第一批成員陣容太豪華了,要說整個東區最不穩定的因素
肯定是他們,而不是街上的小偷流氓。
印刻著弗雷德里克家族徽章的馬車橫穿中央區,沒有人阻攔,很快便進入了東區的地界。
和豪華宏偉的西區、中央區不同,東區的房屋,給人一種沉重壓抑的感覺,全是一些老建築,衣服搭在窗外晾曬,街道兩旁都是搭著棚子的攤販,讓原本就不寬敞的街道更加擁擠,衣著樸素的人們在這里混雜著走動,垃圾滿地,街上還飄著一股排泄物的味道。
無論怎樣豪華的城市,都一定會有平民區、貧民窟這樣的地帶,有富人就會有窮人,如果沒有窮人,又如何界定富人的界限呢?
倫敦東區準確的稱呼應該是工業區和工人住宅區,只有東北部,但倫敦人口中的貧民窟,應該是倫敦東北部和泰晤士河南岸地區,這里在工業革命時期被快速的邊緣化、貧民窟化,著名的花街(白教堂)、襯裙巷和紐卡特大街都在這片區域。
除了‘霧都’這個綽號,倫敦還有一個稱呼︰肉做的城市。
這個稱呼的來源,是因為倫敦浮夸奢靡的表面下嚴重的社會現象,毫不夸張的說,在倫敦這座城市里,每5個女人里面就有一個妓女,在東區,幾乎每一條街道的角落里都有一家甚至多家妓院。
嫖客們只需花費1先令就能享受到一次服務,如果運氣好,幾便士的妓女也能踫上。
馬維親眼見過西倫敦的繁華,也親眼見過東倫敦的破敗與骯髒,這座巨型城市在他眼中是割裂、破碎的,就像一枚隻果。
紅潤富有光澤的表皮下,是漆黑有毒的果核。
哈姆來茨區,花街。
馬車緩緩停在一間被木板封住的店鋪前,車夫拉開車門,畢恭畢敬的說︰「尼古拉斯先生,花街27號到了。」
亮的皮鞋踏進濕滑泥濘的道路上,馬維幾人下了馬車,嗅到了空氣中一絲絲的腐臭味,像是死老鼠的味道,最近幾天倫敦也沒下雨,只是不見太陽,人們又喜歡往街上潑髒水,導致地面始終無法晾干。
「在這兒等我們。」
馬維彈出一枚銀先令,車夫一把接住,頷首說道︰「是。」
花街27號是一家關門的店鋪,以前不知道是經營什麼的,鋪面全部用木板封住,看不到里面的狀況,旁邊有一個直通店鋪上方公寓的小門,不等馬維使眼色,愛德華就主動走上前去,抬手叩門。
冬冬!
冬冬冬!
沒過多久,門內響起了摩擦式的腳步,只听門鎖‘卡噠’一聲,大門敞開一條縫隙,一個留著短絡腮胡,眼袋深重的老人探出了腦袋,頭發與胡須都是純白的,的皮膚上滿是老人斑,目光陰鷙的看著馬維幾人,詢問道︰「你們是誰?」
「您就是」馬維看了眼報紙上的求租信息︰「哈姆來‧弗茨先生?」
看到報紙,老人似乎明白了什麼︰「你們要租房?」
「是的,能讓我們先參觀一下嗎?」
「進來吧。」
老人讓開身體,進門時馬維才發現老人一只腳是跛的,所以走路時才會發出摩擦地板的聲音,衣著也邋里邋遢,衣物很明顯不合身,大了幾號,版型也很老,像是二十幾年前的款式了。
拖著一只跛腳,老人帶著馬維幾人來到餐廳,打開了一扇通往隔壁店鋪的小門,提起桌上的煤油燈,自己先走了進去。
馬維剛要跟上,來文忽然攔住他,說︰「我先進,大哥你跟在我後面。」
「好。」
被木板封住的店鋪內沒有一絲光亮,除了老人提在手中的煤油燈,木板將周圍徹底封死,只留下了通往廚房的小門。
從周圍殘留的桌椅上看,這里似乎曾是一間餐廳,空間不小,光大堂就有一百多個平方,桌椅櫃台都在,擦掉灰塵簡單裝修一下就能開門營業。
簡單參觀完,馬維對這里還是比較滿意的,「哈姆來先生,我看報紙上說,您打算賣掉這間店鋪和上面的公寓?」
「一次性,打包售賣。」老人聲音沙啞著說︰「不分開賣,也不議價,100金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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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維忽然笑了,這個價格,不能說是便宜,只能用白菜價來形容。
這里是倫敦!
溫莎王國的首都!
新羅斯城一棟50平方、兩室一廳的公寓要多少錢?
100金鎊!
放在倫敦,同樣大小的公寓至少要翻3倍!這還是保守估計!
現在,一間這麼大的鋪面外加樓上的公寓,相當于一小棟樓了,加起來才賣100金鎊?
別開玩笑了
不是這家店有鬼,就是馬維耳朵、眼楮有問題。
「哈姆來先生,您最近一周,每天都要在報紙上刊登售賣店鋪的廣告,雖然這里是東倫敦,可如此便宜的價格,恐怕半天就能賣出去,結果這麼久也沒交易成功,我能問一下原因嗎?」
「你們到底買不買?不買就出去!」
老人突然憤怒了,指著門口大吼道︰
「出去!都給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