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傲慢篇章

作者︰半卷殘篇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傲慢(pride)」

大不列顛大學宿舍。

偶然在網絡上再翻看到關于《七種罪》的評論,

席原再將已經看完過一遍,放在桌邊幾天的《七種罪》在拿了起來。

翻到了「傲慢篇章」。

對比網絡上大多數喜歡,或者說覺得最好的暴食,或者色欲篇章,

其實他更覺得「傲慢」篇章寫得最好,倒不是說其他篇章就差一些,

純粹就是個人感官上的偏好。

這會兒,他才翻開,原本坐在一邊刷著手機的大不列顛室友也緊跟著湊了過來,

拖了張凳子,坐在席原身後,也看著《七種罪》翻開的傲慢篇章。

「……你不是已經看過了,還準備自己買本回來嗎?」

席原沒去看書,  轉過頭問。

「哦,  這本書看得我實在是太難受了,  他是本好書,但每看完一篇章,都需要我好幾天去淡忘他的故事。」

「另外,我看網絡上的消息,說會有作者ABC的簽名書,我準備等等再購買。」

「傲慢篇章你沒看?」

「看過了,一個擦鞋泊車的人的故事,看完了過後徹夜難眠。不過不妨礙我再回味一遍。」

「就不怕看了之後再徹夜難眠?」

「哦,即便是看了之後徹夜難眠,我也難以放下這本書不看,這本書的故事就是有那樣的魅力。」

大不列顛室友有些夸張地說道。

席原搖了搖頭,沒再說話了。

轉過頭,看著手里拿著的,翻開的《七種罪》「傲慢篇章」。

大不列顛室友看著紙頁上的字句,  漸隨著作者的描述再仿佛被拉入那個有些絕望的世界,沉浸其中。

「傲慢篇章」的主角

正如看過的室友所說,

是一個擦鞋泊車的底層人,卑微的如同塵土,在所生活的地方毫不起眼。

他叫諾維勒,但整個篇章的故事中,從未有人叫過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只是出現在他的自語中。

諾維勒所生活的地方,是阿美利加州最北部國家中的一座大都市,

這個國家軍閥與黑惡勢力並存,政府的力量被擠壓到角落里,只有在允許存在的富人區才能發揮作用。

自然而然,就導致這個國家秩序混亂,某些原本該在陰影中的產業異常繁榮。

即便是諾維勒生活在的大都市,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員或是死于黑幫仇殺,乃至黑幫軍閥和政府力量的交火,

整個城市涇渭分明的分為富人區和貧民區,富人區的秩序有黑幫和政府力量共同維護,而貧民區就完全失去秩序,滋生著各種陰暗和犯罪。

而諾維勒就是這座城市最底層的民眾之一,即便是做著皮肉生意的妓女都能在他面前趾高氣昂,即便是一個黑幫的小混混都能在他面前耀武揚威。

而事實上,或者說這些人都是他最多的顧客。

書中描述,  諾維勒歲數已經不小,  大多數人見到他時,他都是佝僂著腰,有些駝著背,低著頭,

靠著給人擦拭皮鞋,引路,泊車為生,他沒有房屋居住,但有個固定住所,在一處公園里的亭子底下,

公園夜晚不對外開放,諾維勒夜晚便背著自己的行囊回去居住,為此,他需要支付給看守公園的人一筆錢,並在第二天公園開放之前離開。

而諾維勒之所以擦鞋生存的工作,只是因為他父親也曾經是個擦鞋的,

只是他父親比他混得好,曾經在一個大酒店門口有個固定的位置,這是他嘴里常夸耀的事情。

而諾維勒只能流連于一些混亂的街區,大多數時候都是某條街道的旁邊,

諾維勒是一個自卑而驕傲的人,

他常常覺得自己或許也該是個大人物,

但生活的現實和他的暢想完全割裂,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對他吆五喝六,

所以他又自卑到了骨子里。

傲慢篇章的故事就在這種背景下展開。

「……化著濃妝,穿著最艷麗的衣服的一個妓女,從街邊走到了諾維勒的跟前。」

「諾維勒是低著頭,彎著腰的,他看不到妓女臉上的濃妝,只能聞到妓女身上濃郁的,還未散去的煙味和混雜著劣質,刺鼻濃烈香水味,看到妓女腿上穿著的勾絲便宜絲襪。」

「這是個妓女,是個便宜的妓女,身上噴著如此刺鼻的香水,或許是身上有體臭,或許只有那些沒錢的小混混才能看得起這樣的妓女。」

「諾維勒這樣想。」

「同時將頭再埋得低了些,只是看著妓女腳上的鞋子,免得妓女覺得他看著她的腿有所冒犯。」

「‘把我鞋給我擦了’」

妓女的聲音響起,她從沒注意諾維勒,

她現在的動作就像是走到路邊的台階邊,擦去腳上沾上的泥土,

誰會對台階過多關注呢。

「好的,女士。我一定會還你一雙干淨嶄新的鞋,用來搭配您修長筆直的大腿。」

諾維勒將腰再低了些下去,殷勤地說道,

因為諾維勒的贊美,妓女低下了些頭,看了諾維勒一眼,

這個彎著腰,低著頭,手上跟臉上皮膚粗糙發皺的老頭嘴里吐出這樣的夸贊,讓她覺得有些反胃跟惡心。

皺了皺眉頭,妓女強忍著惡心,等著諾維勒拿著布將她腳上的皮鞋擦干淨,就一把將一美元的鈔票扔在了地上。

諾維勒笑容滿面的去撿,將錢撿起來後,妓女已經是走遠了,

諾維勒直起些腰,抬起頭去望那妓女,

怕是去著急著招待客戶吧,也不知道是哪的貨色,

或許哪天他也能光顧下。

諾維勒這樣想。

就在這時候,又來了位客人,

提著袋子髒了的皮鞋,昂著頭從諾維勒身側走過,

倒不是對諾維勒趾高氣昂,諾維勒就是個擦鞋匠,還沒有什麼能讓別人趾高氣昂的。

客人只是將袋子髒皮鞋扔到了地上,

說了聲,「等會我來取」。

就徑直走了,也沒等諾維勒答應,

或者說就沒想過諾維勒會拒絕,

而事實也是這樣,

諾維勒在听到旁邊有聲音響起的同時,

就趕緊再彎下了腰,低著頭,連忙應著,

「好的,我一定給先生你擦拭到最干淨。」

諾維勒連來人的臉也未曾看到,只看到走過去那人身上穿著西裝西褲,

扔在地上的皮鞋也大多是配西裝的。

還不知道是做什麼的呢,

或許就是裝腔作勢的小混混吧。

諾維勒再看著那袋子要擦的皮鞋上全是些積累的灰塵和污垢,

這樣想著,

在蹲,在街邊坐了下,

低著頭,拿著布擦拭著這些皮鞋,

擦著擦著,似乎是想到什麼,

諾維勒找出了雙最好的鞋子,將那鞋子拿著布一點點擦拭著最干淨,

就像是嶄新的一般,還反映著些光,

只是鞋面上還是有鞋穿久了留下來的褶皺,諾維勒不是很滿意。

將這雙皮鞋拿到了手里,諾維勒先是抬起了些頭,然後才再直起了一直佝僂著的腰,

朝著四周來回張望了圈,已經看到先前的那人,周圍也沒有過路的人,

諾維勒放心下來,再低下頭,望著手里這雙干淨鞋面反光的皮鞋,眼楮發亮,

腳上互相蹬著鞋跟,著急忙慌的將自己腳上穿著的雙破舊老鞋月兌了下來,

就要將手里這雙干淨的皮鞋放在地上去穿,

不過跟著又頓住動作,

滿地找了找,找了兩個干淨的塑料袋先套在了自己腳上,

再連帶著塑料袋,去穿上那擦拭最干淨的,最好的那雙皮鞋,

不過那雙皮鞋比他的腳小,諾維勒只能墊著腳後跟站著,

穿著這雙嶄新干淨的皮鞋。

「……諾維勒,你今天怎麼能穿這樣不合腳的鞋出門呢!」

諾維勒直起了從來佝僂著的腰背,昂起了一直低著的頭,

他墊著腳,穿著那雙皮鞋,似乎自己也變高了些,俯視著周圍,

「你這個擦鞋的,將我的皮鞋擦干淨些!」

諾維勒昂著首,對著眼前空空蕩蕩的地方說著,

似乎穿著這雙好的皮鞋,他也變成了更高貴的人。

不過,不合腳的鞋只能讓他墊著腳,

套在腳上的塑料袋,沒動一下,就讓他腳上發出聲響。

……

「呼……」

席原看著這段,長吐了口氣。

文中這段劇情描寫的十分滑稽而荒誕,

但就是這樣荒誕的劇情,將一個卑微如同塵土擦鞋匠的幻想與現實的割裂體現的淋灕盡致。

以至于明明是滑稽的場面,卻讓讀者笑不出來,反而感覺到內心有種說不出的酸楚。

即便席原這是第二次看了,看到這段劇情時,依舊覺得壓抑的難受。

長吐了口氣,才勉強緩解。

「哎……」

旁邊大不列顛室友也嘆了口氣,

席原轉過頭望了眼郁郁的室友,才回過頭,接著看著這傲慢篇章的故事。

……

文中,傲慢篇章的故事還在繼續。

諾維勒偷偷穿顧客鞋子的事情並沒有被發現,

諾維勒僅僅是穿了很小一會兒,只是看到很遠處有人來了,

就趕緊將鞋換了回來,再恢復了先前那種彎著腰,低著頭的模樣——即便很遠處走過的人並不是先前那顧客,

走過的時候甚至沒有多看他一眼,他諾維勒還是緊緊低著頭,害怕被發現,

而當那原先的顧客回來時,諾維勒更是如此,

深深低著頭,將腰比以往都低得厲害,將剛才他穿過的那雙鞋,放到了那幾雙鞋的最底下,

唯恐那客人發現一絲蛛絲馬跡,招來一頓毒打,

而事實上,這客人根本沒有閑心去關注這樣一個卑微如同塵土人的反應,

只是提上擦好的鞋子,扔下需要付的錢便走了。

但這卻也將諾維勒這個卑微小人物的謹小慎微體現的淋灕盡致。

雖然深深埋著頭,彎著腰的諾維勒在整個過程中還一直想著另外一件事,

他只是在想,這個客人究竟是做什麼的,這麼快就去而復返,

說不定就是來和那妓女私會的某個小混混。

等著客人走了,諾維勒嗤笑了聲。

文中,

劇情再往後,

諾維勒坐在街邊等了許久,都再沒客人過來。

他就一直佝僂著腰,低著頭,

街道跟路上的人來來往往,他都只能看到來往人身上的衣著,

看不到還在那之上的臉。

而諾維勒就對著這些過路人身上的鞋子,褲子,心底暗暗點評著。

「鞋子這麼舊,全是灰,卻又要穿出來。難怪不肯過來我這擦鞋,怕是連擦鞋的錢也沒有。」

「開著車?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司機……做些什麼工作不好,卻非要在別人面前當狗。」

「穿著這麼艷麗,也是個妓女吧,看這穿得嶄新,怕是收費很貴吧。」

「……給我兒子鞋子擦干淨,要是有一點不干淨,我就不給錢。」

一直等到傍晚,來了個潑辣的婦人,帶著個穿著學校校服的學生,

「這可是學校的鞋子,你別給我兒子擦壞了,那學校里的同學可是都要嘲笑的。」

「女士,我擦得鞋子是最干淨的。」

「那可最好,不然這雙鞋子那可賠不起,那可是在學校買來的皮鞋……」

諾維勒在這潑辣婦人不停念叨聲中,

結束了這今天最後一單生意,

等鞋子擦完,婦人卻說擦鞋的時間花得舊了,耽擱她兒子的時間,

只願意給諾維勒五十美分,諾維勒和她糾纏了陣,

最後婦人扔下五十美分就帶著她兒子跑了,

有風刮來,吹著地上的五十美分到處飛,諾維勒去追錢,回過頭來再去追那婦人,就已經追不上了。

諾維勒就看著那婦人離開的方向,嘲笑了句,

「穿著這樣破爛的皮鞋,卻要專門來擦,也不知道上得是怎麼樣的學校。」

到這時候,已經是傍晚。

太陽就要日落,

街道上已經看不到行人,

諾維勒也開始慌忙收拾著東西,

這條街道相對混亂,而到了晚上,這里黑幫和些不要命的小混混活動,就更混亂了。

諾維勒不是覺得自己害怕了,

他覺得,自己即便是拼命,也能打贏一個小混混,

但那種小混混就像是廁所里的蛆蟲,命一文不值。

而他要是受傷了,等到第二天,他的客人們可能就等不到這片街區唯一一個擦鞋的人,

雖然或許那些人並不那麼需要。

「……哦,諾維勒,你怎麼受傷了。」

「戴薇絲太太,不用擔心,我只是……」

回那固定住所的路上,諾維勒心里還像是排練一出話劇一樣,

上演著和現實割裂的故事。

……

文中劇情繼續,

收拾著,背著行囊的諾維勒,回到了那公園。

公園這時候已經關閉了大門,

諾維勒背著行囊,是從公園邊上的圍欄,有些艱難著翻了過去,

圍欄上的鋼條斷裂了一根,還掛了一下諾維勒的褲子,將諾維勒的褲腳後面掛出一個洞,

讓諾維勒再罵了一句這公園的設施。

這公園晚上是不允許進人的,

而諾維勒給公園那工作人員的錢,只是讓那工作人員不告發的錢。

背著行囊,諾維勒往著自己每天住的公園亭子底下走去,

這個亭子是公園最好的地方,諾維勒是這樣認為的,即便是下雨的時候,這個亭子也能遮擋風雨,

比公園的其他地方要好很多——這公園是不止諾維勒一個人居住的,

還有著不少的流浪漢,也會在晚上翻進來,或是睡在草地上,或是躺在什麼擋雨擋風的地方。

而諾維勒之所以能睡在亭子底下,自然也有給了那工作人員錢的原因。

但今天,

諾維勒回到公園里,常住的亭子底下,

卻看到亭子底下卻已經住了個人,

是個有些魁梧的年輕流浪漢,自然比老邁駝背的諾維勒要健壯,

諾維勒有些憤怒,

這是他睡覺的地方,怎麼能有其他人呢。

他明明是給了錢的,和那些倒在草地上,長凳子上的流浪漢可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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