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現在最明智的做法,莫過于坐山觀虎斗,無論兩國之爭的結果如何,對我們都沒有什麼壞處,甚至還有大大的好處。」,崇仁說到這里,話鋒一轉道,「何況若真的出現意料外的良機,帝國自然也不會錯過,和平協議嘛,說白了也不過就是一張紙而已。」
胡衛東和赤色黨的領袖們也不是不明白這個道理,但是和議簽了和沒簽畢竟不一樣,只要中國自己不出大問題,兩國之間的和平應該就可以維持下去,何況中國需要的也只是三到五年的和平時間罷了,等戰後重建和初步工業化完成,中國的國力軍力較之現在必定可以再上一個大台階,小鬼子若真敢撕毀協議,那不過是在自尋死路而已。
因此最終雙方還是于1939年10月25日正式簽署了停戰協定,日方承認發動侵華戰爭的重大錯誤,並對中國政府和人民鄭重懺悔和daoqian,同時日本政府將向中國賠償總計80億美元,分50年還清,不過其中硬通貨的比例並不大,首付不過2億美元而已,其他的均以胡衛東主持制定的《日本對華戰爭賠款解決辦法》中規定的各種替代辦法來進行償還,否則以日本政府捉衿見肘的財力,是絕對付不起的。
更重要的是,離開祖國母親環抱已近半個世紀的寶島台灣終于回歸了,這不但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也具有極大的經濟意義。雖然日本帶走了之前在台灣工作的本國技師和那些帶有日本血統並且心向日本的台灣人(如李登輝兄弟倆),令台灣工業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但在胡衛東精挑細選的接收工作組的努力下,台灣的工業生產還是得到了迅速恢復,而中國的整體工業實力也因此明顯增強了很多。
而對于台灣的幾百萬受教育人口,胡衛東既要充分利用他們加快中國普及教育的進程,也要防備其中不少人深受日本奴化教育影響而對其教授的學生產生不良影響,為此胡衛東不惜從台灣強制遷出了一半人口分散到全國各地,再從內地遷了不下五百萬人前往台灣(為此花費自然不小,但jihua經濟的優勢再次體現了出來。現金支出加起來也不到1億美元。當然那些隱性的投入就另當別論了。),起到了明顯的稀釋效果。加之此時全國人民都在為抗戰的偉大勝利而歡欣鼓舞,中國的國力也蒸蒸日上,那些家伙畏日媚日的思想根本就沒有多大市場。因而胡衛東擔心的「哈日族」後來始終沒成什麼氣候。
為了避免三線作戰的不利局面。胡衛東在重要性僅次于台灣問題的戰犯方面不得不作出了一定的讓步。首先是屬于海軍系統的幾個原定戰犯被從名單中剔除,不過畢竟陸軍系統的戰犯數量要多得多,所以這也算是抓住主要矛盾了;然後是顧全日本的面子。除了幾十個犯有嚴重反人類罪行的畜生送到中國進行公審之外,其余的家伙則只要求他們死了就行,至于他們是自殺謝罪還是被日本政府處死或者被人「天誅」,中方就不管那麼多了,而之前已經死亡的,中方也不再追究。結果,那些戰犯基本都被崇仁勒令切月復謝罪(面對中方代表時的解釋是向中國人民謝罪,而日本國內則宣傳他們是為戰爭的失敗而謝罪),雖然免了公審的羞辱,但臨死前的痛苦比之槍決,可要大了不知道多少倍,也算是罪有應得吧?
另外朝鮮問題也值得特別說明一下,因為對日本趁著中國再樹強敵的機會在談判中向自己施加壓力不滿,胡衛東在朝鮮劃界的問題上順便陰了日本一把,只在和平協議中注明「鴨綠江、圖們江以南,北緯39度線以北的土地為朝鮮人民共和國所有,中日軍隊均不得駐留,否則本協議自動失效。」,這也就意味著日軍不能進攻朝鮮,而朝鮮軍隊南下卻不受限制。日方未必沒人看出其中的問題,但是日本人對于朝鮮軍隊十分蔑視,認為只要中國軍隊不參戰,光靠朝鮮軍隊根本翻不出什麼風浪來,何況協議中也只是說「不能駐留」,也即是地面部隊不能進入,動用航空部隊進行報復卻不在其內,所以日方並不認為朝鮮有膽子向南邊的日佔區發動進攻,即使真敢,也不過是給駐朝日軍奉送練兵的機會罷了
日本政府願意和中國議和,除了急于擺月兌戰爭持續帶來的巨大經濟負擔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希望中國釋放俘虜的眾多日軍官兵(注1)。歷史上日本當局對于本國戰俘都是持有鄙視甚至敵視的態度,除了飛行員之類的精英,日本當局很少會想到要將他們救回或者贖回,但是崇仁對于戰俘的態度卻與此前的歷任天皇不太一樣,他認為日軍被俘的比例之低已經是shijie歷史上十分罕有的了,這說明他們在戰場上已經竭盡全力,戰敗的責任不在于下層的普通官兵,而在于上層的錯誤決策和戰場指揮的不力,因此強烈主張要將這些戰俘要回來。
不過,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日本在侵華戰爭中損失實在太大,光是戰死的人數就有200多萬,不但陸軍部隊里的老兵幾乎損失殆盡,甚至就連工農業生產也因為青壯勞力不足而遇到了很大的困難。因此,總人數多達130余萬的在華日本戰俘就變得價值連城了,他們若能歸國,無論對于日軍地面部隊戰斗力的恢復,還是日本經濟的恢復都將起到巨大的幫助,
注1︰戰爭期間滯留在中國的日本平民則不須交涉,本來就要遣返,但其中有jishu特長的還是被胡衛東大都扣了下來,由于日本無法確認那些人是否還在人世,所以拿胡衛東的賴皮沒有辦法,就像中國對待被鬼子掠走的文物一樣,不知道算不算是「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