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一稅制(上)

這個冬天冷的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整個北國,千里冰封,萬里雪飄,雪虐風饕,折膠墮指,直接讓原本潛在的戰爭威脅消失的無影無蹤。

別說高句麗和靺鞨人不敢動,就連黃明遠本來準備向北方栗末水一帶進行非常規的武裝偵察,也因為這個極端寒冷的冬天而泡湯了。

但不折騰不是黃明遠的習慣。

外事不成,那就進行內事。

隨著遼東的人口越來越多,一個很重要的事情便是完善整個遼東的社會秩序,行政體系和法制體系不用黃明遠抄心,從豐州來的官吏有很強的移民經驗,各種建設直接照抄豐州便是。

但擺在黃明遠面前的是黃明遠在豐州一直沒有敢動的稅收體系。

稅收是一國之命脈,影響著無數人的命運與利益,稍有不慎,便有滅頂之災,所以黃明遠才不敢輕易嘗試變動。

而現在黃明遠在遼東帶甲數十萬,又有數千可用的官吏和民生、國防、農業三家銀行以及遍布遼東的四海商團經營系統,再加上他崇高的威望和遼東天高皇帝遠的特情,黃明遠終于敢對稅收制度動手了。

有時候黃明遠也敬佩那些改革者,譬如範仲淹、王安石等歷史大佬,沒有絕對的權利和絕對的實力,緣何有改革的底氣。

這一次黃明遠變革遼東的稅收制度,便準備借著現在遼東各方勢力不強的大環境,搶先造成既定事實,一步到位。

在中國歷史上,稅收制度一般與土地制度掛鉤。大隋的土地制度為均田制,稅收上為南北朝時期租調制發展來的租庸調制,即「有田則有租,有戶則有調,有身則有庸。」租即田租,每年要納粟二石;庸則是力役,每年替政府服勞役二十日;調是戶調,男丁隨鄉土所產而納。將稅收通過受地的方式,固定到土地和戶口上。而那些未被國家授予土地者便不用繳田租,「有品爵及孝子順孫義夫節婦」這個規定內的除了不用繳交賦稅,連力役也免除。

不得不說,租庸調制保證了社會發展,充分發展了生產力,使得老百姓更積極地投入到生產之中,包括其前身租調制,在北周滅北齊,大隋滅南陳,甚至歷史上唐朝統一天下上,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實際上一直到唐玄宗安史之亂之後,天下大亂,國家失去有效地控制戶口及田畝籍帳的能力,受田制度也完全被破壞,租庸調制才不得不被廢除。

本來黃明遠可以在遼東蕭規曹隨,畢竟租庸調制在建國之初,開創基業時期,有著很強的發展力,能充分保證內部穩定和國家稅收。

但問題是黃明遠在遼東根本不受田,所以根本沒有實行租庸調制的基礎。

當然黃明遠也可以進行受田,這是最快捷最穩妥的獲得老百姓支持的方式。中國古代多實行此策,就是到了後世太祖、太宗時代也是這麼做的。但遼東本就田少,不足授;而且受田無法抑制土地兼並,黃明遠不想讓國家又走上老路。

所以必須找到一個適應遼東的新稅收制度。

畢竟現在遼東剛開始發展,其下面的稅收和勞役已經開始混亂,若是不能理順稅賦,剛剛安定下來的遼東怕是很快便會出現動亂。

遼東的土地,主要以官田為主,還有一部分是移民新開拓的土地,這一塊在逐年增多,但目前尚比不上官田數量。

而官田一部分是沒收的各地高句麗舊貴族的土地,已經收繳的無主之地;另一部分則是官辦農場開墾的土地。

遼東官府的土地,其實是一田兩用。

遼東不是不受田,但受田的都是軍人。就是照著豐州的受田軍令進行受田的。

按照豐州受田軍令的辦法,每個官兵自服役起授田二十四畝,以十二年為期限,滿期限者,兵田歸個人所有。立戰功者,根據軍功大小,授予酬功田置換封賞,同樣歸個人所有。這兩種田地,統一由遼州總管府管理,允許繼承,但只允許買賣給總管府。

同時還有撫恤田,凡因傷退伍和戰死沙場者,根據傷殘等級和戰死情況,分別授予二十到兩百畝土地。也是由遼州總管府管理,不允許繼承,滿足本人去世,父母去世,子女滿二十歲,妻子去世或改嫁等全部條件,由總管府收回。

這三條支撐起豐州和遼東的土地方式。

這也是黃明遠不在遼東受田的原因,都能獲得土地,那誰還當兵啊。不是經過努力獲得的,他們是不會珍惜的,甚至也不會愛戴受田的人,譬如高洋,譬如宇文護。

黃明遠下令只有軍人才可以受田,充分保障了軍中士兵的利益,同時增強了士兵身份的吸引力,這才是他對軍隊充分掌握的核心原因。

但士兵的主要工作還是打仗,平日里不能在家種地,所以不能真的給他們田。

而且官府大量的官田除了部分國有農場,也不可能都去種地。所以土地的第二用便是把本屬于士兵和官府的田給老百姓租賃。土地每年產出的糧食一部分繳納國稅和管理費;一部分給土地的擁有者那些士兵或者官府地租,然後國家再通過獨立的國防銀行來發到每個當兵的手中;只有一少部分產出歸老百姓。

稅制改革的重點不在這里。

黃明遠很清楚,他要改革稅制,有兩件事很重要,一是保護廣大士兵的權益,這是他的根基;二是抑制土地兼並,這是一個政權的根基。

士兵因為身份的原因,除了最底層的普通士兵,很多人都免稅。即使普通士兵稅收也很低,還不如官府的管理費高,因此稅收很少。

官府若想收稅,只能把目標放在老百姓身上。

來遼東的老百姓,除了一部分自己開墾的土地和租賃的軍田,還有一部分租賃的純公田,這些人才是遼東土地稅收的大戶。

為了順利完成稅收制度的改革,黃明遠首先動的是稅收方式,這也是最容易實行的東西,這些在後世都有東西可以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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