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尸骸骨語︰刑警回憶

神尾楓跟她找了個陰涼通風的長椅坐下,從公文包里翻了翻,道︰「還是你懂我啊,知道我打算問你的意見?」

「那倒不是,我就是比較無聊而已,最近南衙沒有大案,整天出去執勤,想換換腦子了。」

神尾楓故意賤兮兮的朝她擠眉弄眼一番,「我听說你當初就差2分考進職業組了,怎麼說也算是我師妹了,你看看案卷,能有什麼比較標新立異的思路沒?」

荻野奈奈笑了笑,「你這廝真是無賴,我幫你看是情分,可沒打包票能看出什麼了。再說了,連你都覺得棘手的案子,我更派不上用場了。」

「不不不,有句諺語叫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我一個人看不出來,那就多找幾個幫手,總會有效果的。」

荻野奈奈笑吟吟的嚇唬他,「擅自泄露刑事案件的卷宗資料,小心我舉報你瀆職!而且,你才是個臭皮匠!」

神尾楓擺擺手,「得得,反正這案子是一空前絕後的爛攤子,破獲的概率大概只有千分之幾吧,泄露不泄露的沒什麼影響,破不了案才叫丟人,瀆職算個什麼。」

荻野奈奈正埋頭翻看卷宗資料,很快,身上電話響了,她接起來一听,隨即站起身說道︰「小池課長開完會了,咱們可以過去找她了。」

平成16年負責偵辦山本七惠失蹤案的,正是小池朋美警官,當年辦案時還是個初入警署、籍籍無名的新人,現在已是涉谷南警察署警務課課長。

神尾楓沒想到竟是位女課長,實在少見。

「小池課長,您好,我是神尾楓,北警署刑事課的……」

「剛才開會,對不住!讓你久等了。」小池朋美指了指辦公室的沙發,讓他坐下。

荻野奈奈也跟著坐了下來。

小池朋美大概四十歲出頭,臉盤並沒有尋常中年婦女的那種滄桑,反而很白淨,私下里應該很注重保養。

她穿著制服坐在辦公桌後面,稍稍有點發福的身材反而被警服襯得英姿颯爽,一股領導威嚴油然而生。

相比之下,年紀到了45歲還在系長位子上掙扎的北村有起,就有點像反面教材了。

「是這樣的,我是為了平成16年山本七惠的失蹤案來的,您也知道,前兩天在阪田町挖出一具骸骨……」

「我知道,平成16年的時候我就在阪田町一帶的交番做巡警,那晚也是我在阪田町附近巡邏,這起失蹤案我算是第一經辦人,你有什麼想問的盡管問吧。」

「噢,我想問一下,十五年前,阪田町那里,大概是個什麼狀況?」

「那時候阪田町剛開始開發,周圍全是荒地,像樣的路就一條,也就是現在的新魚津輔路。那時候這還是主干道呢,只不過後來隨著城市的發展,又在它旁邊修建了條更寬的公路,于是就成輔路了。

除此外,周圍就沒什麼像樣的路了。案卷上寫了,幸田文的妻子提前到站下車,就走大路回家了,那個年代的治安,女人可不敢擅自抄小道回家,太危險了。」

「就那麼肯定是走大道回的家?」

「錯不了,阪田町就是初代的新魚津南路,當年是實打實的主干道。原本山本七惠是想走大路跟丈夫會合,沒承想丈夫為了趕時間,抄近路去的銀座車站,兩個人就這麼陰差陽錯分開了,太可惜了。」

「我知道,雖說山本七惠確實是在當年的主干道旁被挖出來的,但會不會是……」

小池朋美擺了擺手,「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說當年會不會是凶手將她從別的地方殺害,然後運到那里埋的?這根本不可能,阪田路那一帶當年從銀座車站一路往東,中間就一間24小時便利店還有家銀行,再有就是附近工地的民工,還有燃氣公司。

凶手如果運尸,一定會經過工地和燃氣公司,那會兒工地都是露天的,運尸肯定會被工人或者保安發現……所以我敢肯定,第一現場就在山本七惠骸骨被發掘的土坑,不可能是凶手在別地兒殺害了她!」

「那當年排查的時候,有什麼發現嗎?」

「根本沒法排查,一個是那時候壓根沒料想到山本七惠是被人殺害了,所以警方調查的力度不夠大。再有就是當年附近工地民工忒多,流動性比較大,甚至有些都是黑戶,排查起來相當困難,最後也就不了了之。

如果當年能及時找到這具尸體,正式當作謀殺立案的話,沒準兒還能找到凶手,可惜已經太晚了。」

說到這里,小池朋美有些惋惜,當年很可能就是因為這樣的調查疏漏,被凶手從眼皮底下逃月兌了,才因此逍遙法外這麼多年。

神尾楓點點頭,以當年的條件,將一樁失蹤案當做謀殺來進行大面積排查,確實有點浪費警力。

他又問道︰「山本七惠的丈夫,幸田文,調查怎麼樣……」

「我知道,無論是失蹤案還是凶殺案,在未確定凶手以前,都是家屬的嫌疑最大。雖說當年幸田文已經是檢察廳的職員,但該接受的調查一樣不落,我親自問的,問的清清楚楚。

從時間上來看,7月20日,山本七惠是22:00左右往家里打電話說準備下班乘電車回家,讓幸田文騎車去車站接她。警方對幸田文騎車到銀座站的速度做過推算,大約需要半個小時,也就是說會在22:30左右抵達銀座站。

而山本七惠乘電車抵達銀座站也大約需要半個小時,所以,正常來說,22:30左右的時候,山本七惠會與丈夫幸田文在車站相遇。」

小池朋美喝了口茶,繼續道︰「但有時候,人的運氣就是這麼寸,那天山本七惠的乘坐的電車到站時間早了,于是按照往常走的大路回家,她可能覺得能跟丈夫踫上。

偏偏幸田文那天抄的小路,兩個人就這麼走岔了。而幸田文說,他到車站後,遲遲沒等到妻子,大約有半個小時,才騎車沿大路往回趕,希望能接上妻子。

這個時間大概是在23:00,這個時候幸田文騎車回家了,經他女兒證實,她爹確實是在23:30左右回到了家,也就是說路上沒時間干別的。

等哄完孩子睡覺,又過了約半個鐘頭,見妻子還沒到家,幸田文意識到可能出了事,于是再次出門尋找,這個時候已經是7月21日的00:00了。」

神尾楓一面听著一面在本子上記錄,畫出了一條時間軸,質疑道︰「這也不能證明幸田文沒有作案時間啊,他如果騎快點……」

「不太可能,當年我也在阪田町一帶居住,上班騎車到單位跟到銀座站的距離差不多,滿打滿算要騎半個小時。而且還要完成殺人、搬尸、挖坑、填土,這一系列操作下來,沒兩個鐘頭干不完。所以就算幸田文22:30接到了老婆,也不可能殺人埋尸後在23:30回家哄閨女睡覺。」

「那另一段時間呢?」

「你是說回家哄完閨女再返回去挖坑埋人?也不可能,從他00:00出門,就算他來回騎車體力多的沒處用,到銀座附近還是得00:30。挖一個人形大的土坑,忙活完得02:30,那會兒我記得是01:30的時候,還帶隊巡邏過阪田町那條路呢,卷宗的出警記錄都寫著呢。

從00:30到1:30就一個鐘頭時間,他如果挖了坑,我巡邏的時候肯定就看見了,所以他不可能挖坑挖一半、見到我躲起來吧?再往後的話,03:00,也就是我巡邏完一個半小時後,幸田文已經到警署報案了。這麼短時間挖坑埋尸報警,也來不及……」

「您當晚巡邏的時候,確定沒有遺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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