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國家命脈

作者︰迷惘的小羊羔投推薦票 章節目錄 加入書簽

「放!」

「轟隆隆!」

在巨大的戰船之上,配置著三弓床弩,以及投石機,作為具有極強殺傷力的利器,床弩與投石機,也被吳軍練的爐火純青。

隨著為首的一名將領一聲令下,床弩射出巨大弩箭的同時,投石機也跟著拋射出一顆又一顆的火球。

這種火球摻雜著油脂、硫磺石、狼糞等易燃物,要是打擊到敵方戰船,十分容易起火。

床弩所射出的弩箭,則更是不必贅言!

一箭射出去,要是對方的戰船木板不夠厚實,完全可以一箭穿透!

讓敵方的戰船漏水,然後逐漸沉沒!

緊接著,站在甲板上的弓箭手,又紛紛張弓搭箭,朝著對面的空地上拋射出一輪又一輪的火箭。

不必精準打擊,火力覆蓋即可!

用慶忌的話來說,就是「窮則戰術碾壓,富則火力覆蓋」!

要是沒有太多的錢,國家財政無法支持,吳國也無法大力發展造船業。

這一艘又一艘的戰船,就跟巨無霸一般。

此時此刻,站在樓船甲板上的慶忌,眺望著幾乎被夷為平地的土丘,心中頗為滿意。

有這樣的一支無敵艦隊,莫說是跟列國的舟師一決高下,即便是東渡出海,去探索海外的島嶼,也都不是難事!

……

結束了朱方縣之行後,慶忌的出巡隊伍,又一路撐船出海,在近海航行了不到一日,便抵達延陵的海邊。

在那里,是吳國最大的制鹽作坊。

正所謂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如吳國、齊國一般,能依靠魚鹽之利賺得盆滿缽滿。

而晉國,其早年便開采出許多的鹽池,鹽商之多僅次于齊國,但也只是能勉強自給自足,質量還不如齊國的海鹽。

中原諸國的人過去日常所需的食鹽,大多是從齊國進口的!

因為齊國自管仲變法後,大興漁鹽之利,一時間奮起直追的吳國,還真的是無法跟齊國競爭的。

鹽,是人體不可或缺的營養素。

一萬多年前人類進入農業時代,生活方式從狩獵逐漸轉變為農耕,由于糧食中缺少鹽,人又不能再像以前一樣茹毛飲血來補充鹽,所以人們開始生產食鹽。

上古時代產鹽大部分依賴于海水或鹽泉,內陸地區不靠海,鹽泉也少。

鹽常常需要從行走江南海北的鹽商那里獲取,只要國家一陷入戰亂,商賈不通,內陸地區就很容易缺鹽,民不聊生!

所以說,鹽是一種重要命脈,也是吳國的一項重要的財政收入。

慶忌十分期望,吳國的鹽質量上能超過齊國的鹽,大量出口于中原列國。

此時,慶忌在治粟內史範蠡、廷尉伯等群臣的陪同下,來到了延陵海邊的制鹽作坊。

制鹽作坊是由鹵水井、鹵水溝、各類坑池、大型鹽灶、儲鹵坑和灶棚組成的。

慶忌巡視了一番,只見鹽灶由工作間、燒火坑、火門、橢圓形大型灶室、長條狀灶室、煙道、煙筒以及左右儲鹵坑組成。

橢圓形灶室規模較大,面積近二十平方米。

有些盔形器底部粘帶草拌泥片,灶室上搭設有網架,盔形器成排用草拌泥固定在上面,鹽灶上還有數件固定在一起的盔形器。

「作坊里面的制鹽之法,不知用的是何種工藝?」慶忌垂詢道。

陪同在一邊的制鹽作坊的主事人回答道︰「大王,我們制鹽作坊用的是煎鹽法!」

「煎鹽法?這其中有何門道?」慶忌來了興致。

「煎取鹽水要經過收集鹽料、淋鹵和煎煉等幾個工序。」

「制鹽之法甚多,就臣所知道的,除了煎鹽法之外,還有日曬法、海水制鹵之法等,我吳國的制鹽之法,如齊國一般。」

「然,不論是產量還是質量,卻始終不如齊人的鹽,這就導致我吳國出口的鹽能在天下列國佔有一席之地,卻極難與齊人所產之鹽競爭矣!」

這番話,說的在場的人無不微微頷首。

販鹽是一個十分暴利的行業,所以吳國跟齊國一般,實行鹽鐵官營制度,不許民間私自販賣食鹽,違者一律嚴懲不貸!

「二三子,汝等知曉食鹽對于一個國家而言,意味者何否?」

慶忌忽然道。

隨行的大臣都面面相覷,豎起耳朵,聆听慶忌的訓示。

只見慶忌慨然道︰「如河東鹽湖,名揚天下。」

「昔日堯、舜、禹都曾先後在河東之地建立自己的都城,堯都平陽,舜都蒲阪,禹都安邑,這些都城都建在鹽池附近!」

「後來的夏朝和商朝都對晉南保持有濃厚興趣,此乃鹽之利也。」

「河東鹽池之地,大河繞于前,群山阻于後,山谷盤錯,沮洳瀉鹵,並不適宜農耕,然為何據有河東鹽池者,往往能成為天下霸主之國?」

聞言,治粟內史範蠡答道︰「大王所言極是。鹽之利何止數倍?」

「食鹽,便如米粟一般,人不食之便渾身乏力。」

「天下鹽池甚多,其中以河東鹽池最富盛名!」

「昔日諸侯爭霸,晉國在晉文公時能月兌穎而出成為霸主,恐怕與擁有池鹽之利不無關系。」

「不錯。」

慶忌微微頷首道︰「晉地因有鹽池,所以國利君樂。晉國因鹽而強盛,有鹽池之利,所以能獨霸中原幾百年之久。」

「而齊國有鹽鐵之利,在齊桓公時得以尊王攘夷,首先稱霸!由此可見,食鹽之利也。」

就慶忌所知道的,春秋戰國時,河東鹽池產的池鹽通過一條條鹽道被運往四面八方,史稱「西出秦隴,南達樊鄧,北及燕代,東逾周宋」。

鹽,對于國家而言有多麼重要就不言而喻了!

先秦夏、商、周三代,鹽與其他土產一樣,大抵是在產地征稅,或作為土貢上繳國家,國人自由開采運銷販賣,實無專門鹽法可言。

迄至春秋時期,管仲相齊桓公,興鹽鐵之利,國家對食鹽的生產、銷售和買賣加以管理,開中國鹽法之始。

其法以官制食鹽為輔、民制食鹽為主,官收官運官銷,寓租稅于官府專賣鹽價之中,以增加國家收入,齊國由是富強,稱霸諸侯。

然春秋戰國時期,除齊國對食鹽實行專賣之外,其他諸侯國仍只對食鹽征稅,唯稅率逐漸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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